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义乌市工商局稠北工商所近日查获某外企代表处涉嫌从事营利性活动,对方虚构了一个“世界商业贸易中心”的名称,在义乌从事翻译、采购等营利性活动。
案件查实后,这家代表机构将面临被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并罚款50000元的处罚。
这是2011年3月1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义乌查处的首起外企代表机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法案件。
根据新规,外企代表机构可以从事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以及相关联络活动,但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
近年来,义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总数达3053家,占浙江全省的近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