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近年来,台州市重点从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入手,实施量化考核,把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化,要求具体化,以制度化促进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创建,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考核内容:“考学”与“考事”相结合
在设置考核内容时,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科学性,不为抓学习而学习,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学习载体活动和学习效果三大类别,既涵盖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方方面面,其中有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完成各项组织调训任务、创新活动载体等10多个具体考核项目;又突出工作目标实现等方面,把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人民满意机关活动考核结果等一些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注重了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工作中的实际作用。
同时,通过“考学”实现“考事”,通过“考事”促进“考学”,有效解决了创建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学习与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对领导班子工作推动的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考核目标:“个体”与“团队”相结合
台州市通过建立班子促使所有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学习的机制,进而带动本单位全体干部的团队学习,高效实现组织目标。一方面强调个体的学习参与,规定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力争达到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学分考核优秀档次;另一方面通过打造“团队式学习平台”、设计“群体性学习载体”、彰显“团队学习成效”,全方位构建良好的团体学习环境。
要求各单位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学习城等各种学习平台开展业务培训、集中研讨等,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形成具有凝聚团队合力并符合单位实际的主题活动。如联合宣传部门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积极推动全民读书进机关,倡导“勤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文明风尚;台州广电总台与中国传媒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了全系统全员培训。
考核标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制定《学习型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在考核体系的制定上体现操作性和可行性。
明确规定年度内有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在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中被列为“重点整改单位”的等4种情况,均给予一票否决,不得列为学习型领导班子考评对象。
把学习载体和学习成果进行量化。每个类别根据学时情况确定具体分值,直观地反映领导班子学习培训情况,如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占15分,开展领导干部读书活动占5分,班子开展调研活动后撰写的调研报告3篇以上占5分等等。
通过细化标准,一方面使各级领导班子明确学习的目标和方向,引导激励班子成员自觉地开展学习;另一方面又使组织部门能够充分了解掌握广大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促使各单位党委(党组)更加重视创建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自主学习的动力。
考核结果:“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台州把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考核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单位自评申报、创建办审核、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评定”的程序进行一年一度的评选活动。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作为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创建考评分数结果优秀的,被评定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单位,并由市委发文表彰。创建活动不合格的单位则在当年的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通过实施量化考核,学习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示范带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全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学习风气日渐浓厚,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台州市仙居县推行“三学模式”,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动基层支部推动学、普通党员比着学,其做法成为迄今全国唯一被人民日报3次报道的县级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