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9月14日讯 (通讯员 阮家骅 赵建民)在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省第一监狱检察室的监督下,浙江省第一监狱于日前将保外就医长达七年之久的开化籍罪犯周某依法收监。据了解,因犯贪污、受贿罪,周某于2001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后在省第一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周某因患有慢性活动性乙肝伴肝硬化、胆囊结石等病被批准保外就医。自2004年9月29日保外就医后周某连续得到续保。
衢州市检察院驻省第一监狱检察室在派驻检察工作中发现,周某一直在当地一家医院进行续保病情鉴定,而周的妻子恰好是该医院工作人员,这有可能会影响鉴定结论。于是,驻一监检察室要求监狱委托其他医院对周某进行续保病情鉴定,并由监所检察人员对病情复查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今年8月,经衢州市人民医院鉴定,周虽患有乙型肝炎肝硬化(代偿期)等病,但肝功能及肝脏纤维化指标正常,无脾肿大、腹水、门脉高压等表现,不符合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规定的条件。于是,检察人员建议省第一监狱及时办理好手续将周某收监。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批准,省第一监狱于日前将周某依法收监。
据了解,衢州市检察院驻省第一监狱察室在派驻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与保外就医罪犯谈话,深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了解罪犯在外表现,对鉴定结论有疑义的要求异地鉴定等方式,加强对保外就医罪犯续保的法律监督。今年以来,该检察室已督促监狱将3名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发出的规范病残鉴定检察建议也被有关医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