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凌,1973年出生,建德人。
1991年,学业一直很优秀的凌高考失利,没有考进梦寐以求的浙江大学,进了东北一所大学。1995年凌毕业,直接分配到浙江嘉兴某知名企业工作。虽然周围的朋友都很羡慕他的工作,但他不甘心每个月就拿300元工资,辞职了。
2000年,他就职上海一家数码科技公司,因工作出色,又是杭州人,两年后被派到杭州子公司做销售,月工资2000多元。公司老板非常信任他,经常让他负责把大额现金存银行,其中最多一次,他帮老板存了70多万元。
2003年10月1日,老板给他28万元现金和一张存有2万元的银行卡,让他把钱汇到上海总公司,他犹豫了,已经到银行门口又打了辆出租车,带着钱逃了。
公司报警,他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列为逃犯。之后,他在青岛住了近8年,不工作,就靠这28万元生活。去年9月,钱花光了,他又回到杭州,囊中羞涩,只能住在80元左右一天的浴室里。今年4月26日下午,他在杭州一家大超市偷巧克力时,被超市保安抓住(快报7月19日警戒线版曾报道)。
9月初,凌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9月9日,我向西湖区看守所申请,在看守所见到了凌。
西湖经侦大队的唐幸春警官是此案的侦办人,唐警官办了10年的经侦案件,去看守所的路上,他一直在惋惜,“小伙子是90年代的大学生,就是有点眼高手低,太可惜了。”
凌身高1.76米,不胖不瘦,圆脸盘上细长的眼睛、厚实的鼻头和双唇,唇上有微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
他并不主动述说往事,总是问什么答什么。一旦说到他没听说过的事情,会抬起眼睛来看你,带着探究的目光。
问他为什么会拿走这28万元?
他欲言又止:“其实当时凭我的业绩和资历,他们应该升我的……”他说,也就那么一瞬间,突然觉得自己的工资太少,心一横,就带着钱跑了……
他先逃到南京办了张假身份证,然后才去青岛的。他在青岛城郊租了一间农民房住下,8年过着非常简单的生活,不工作,白天睡觉,晚上到网吧上网,每个月花2900多元钱,除了租房吃饭上网,几乎没有别的开销。除了偶然一次,他在阿里巴巴上卖过一次服装外,所有的生活来源就是拿来的28万元。
“我没有朋友,也很少与人交往。无聊了,就到菜场去自己买菜做饭吃。”
他上网,从不玩网络游戏,喜欢到各种论坛冲浪,特别是天涯社区。“我不想与这个世界脱节,我只好通过网络来了解这个世界。”
这些年,也有个别朋友专程去青岛看他,朋友们总是以打趣的方式劝他回杭州。却不知他是因为犯了法逃亡在外。
他说自己交过一个女朋友。是网上认识的,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开始他也想豁出去娶她,但最终还是没敢走这一步,分手了。
他叹口气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只能放弃。”
这8年来,他一直没和家里联络。去年9月回到杭州后,他曾给父亲打过一个电话,父亲就说一句话:“你去自首吧!”便挂了电话。那以后,他就没再联系过他们。
在杭州的这段日子,他每天住在浴室里,一天80元左右。这些钱都是不知情的朋友接济的。“我很少出去逛的,那天突然想逛逛超市,看到巧克力就拿了,我血糖低,吃了巧克力,会感觉舒服一些……”他说,没想到,偶尔一次露脸,就被抓了。
问他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他说没计划过,但很怕与这个世界脱节,“世界变化太快了,我们现在用的手机,等我出来之后,恐怕就是小孩子玩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