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县委政法委以有作为求地位,抓住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考核奖惩等重点,自身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以来,绍兴县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两次荣获“平安鼎”,多次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的肯定表扬。
“重点突出、制度健全、成效明显。”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强到绍兴调研后认为,绍兴县委政法委以规范化建设为龙头,促进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其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以人为本队伍建设机制保障堪称一流
走近绍兴县委政法委办公楼,文明、规范之风扑面而来。这是一座3层办公楼,进入大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几个大字映入眼帘,对面墙上悬挂着政法委机构铭牌和工作职责。
记者来到3楼,走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金强的办公室。在金强带领下,记者逐一参观了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治协调指导室、维稳科等科室。金强介绍说,绍兴县委政法委目前设有七科室一中心,机构健全。
“当前,我县正处于率先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多发期,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何加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县委对政法工作一直高度重视,2010年8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对政法委机构职能、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干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政法委规范化建设要以人为本。近年来,我们把多名政治强、作风硬、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放到政法委领导岗位上。”何加顺介绍,主持工作的副书记金强长期在政法机关工作,善于学习,熟悉业务,曾获绍兴市“学习之星”称号。政法委班子6名成员,平均年龄45.8岁,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10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金强介绍说,根据县委文件规定,政法委干部职级待遇与公安民警同等。近年来,9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并解决了3名同志的占限额主任科员职务。在以人为本的机制激励下,县委政法委风正气顺,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政法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贡献很大。对政法委,我们是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县长孙云耀说。
照章办事工作秩序井然考核奖惩有方
在绍兴县委政法委采访,记者听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制度建设。金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县委政法委加强了会议管理,建立健全了政法委全体会议、委务会议、工作例会、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例会等会议制度,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程序严格、决策科学;加强了日常管理,修订了学习、效能、文印、文件保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请销假、车辆管理等多个内部管理制度。“在我们这里,无论是开会、办文,还是协调办事,都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流程。”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全小锋说,通过流程管理,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金强介绍说,在规范化建设中,县委政法委从绍兴本地实际出发,找准薄弱点,以考核奖惩为手段,在推动平安建设、考察管理政法干部方面充分发挥了统筹、组织、协调职能。
从2006年开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每年对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岗位目标考核。分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按考核得分,对领导班子成员实施奖励,并报呈县委,作为今后培养使用政法干部的重要依据。
从2009年开始,县委政法委将社会稳定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对刑事案件下降、信访总量下降、维稳与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调处不力、久拖不决、矛盾激化、酿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的镇街、部门扣除分数,严重的一票否决,并进行责任追究。
有为有位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绍兴县委政法委的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绍兴县是全国综合实力十强县,近年来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等严峻考验,仍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县注重在源头化解矛盾,依靠基层化解矛盾。早在2008年,绍兴县委政法委就总结了30个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典型经验,汇编成书,在全县普及并在全省推广。
2009年9月,在齐贤镇试点基础上,绍兴县在全县全面推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县委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以联席会议形式行指导、研判、协调之职能;镇街依托综治工作中心,建立联合调解室,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劳动、工商等部门专业调解人士联合办公,大镇8人、小镇5人,新配备专业调解人员2265名;村级重点抓矛盾纠纷的排摸和就地化解工作。“今年1月至7月,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7092起,成功调处6982起,调处成功率98.45%。”金强介绍,由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每月15日信访接待日,多个镇街连续几个月出现零接访现象。
(记者陈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