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换届中,浙江省江山市加大对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通过免职、降职、调离岗位等多种手段,调整了一批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差、个人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领导干部。全市共免去6名领导干部职务,降职任用1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3名领导干部被交流到其他单位任职。
该市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归纳的基础上,通过定性表现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明确了20项不胜任、不称职领导干部认定标准。定性表现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不胜任、不称职表现,同时把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境界不高,缺乏思路措施,庸碌无为;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作风漂浮,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懒”、“庸”表现列入其中。定量标准包括考察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考察测评不称职得票率均超过20%;考察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等便于量化的“硬”标准。
对不胜任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该市根据不同情况,主要明确了免职、降职、交流转任、离岗培训等四种调整方式。如对于政治修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给予免职处理;对于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差、群众公认度低,不符合现任职务要求的,给予降职使用;对有专业技术特长、但不适合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交流到专业技术部门任职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对个人特长与现任岗位不相适应的,交流或转任到适合的领导岗位;对担任现职经验、能力不够,但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安排离岗培训。
此外,该市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教育相结合,对被调整干部通过谈心谈话、跟踪管理等措施进行帮扶,使他们改有目标,进有动力。(通讯员 陈海潮)
据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