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至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都昌县召开“人民法院服务‘十二五’规划,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论坛,提出要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在鄱阳湖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作为。
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出席论坛时强调,要在思想上以更加统一的认识,面对《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勾画出的目标,各级法院必须迅速融入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历史大潮之中,切实担负起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助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司法职责。要在行动上切实服务和保障经济快速发展,使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不断改善,各级法院要大力弘扬司法的能动性,自觉把法院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相对照,及时有效地满足民需、排解民忧、维护民权、保障民生。要在机制上以更加积极的创新,切实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现联动化和前瞻性。
张忠厚要求,全省法院要在推进环境保护司法工作中,既做到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支持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又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法院内部实现工作的精细化和专业化,在外部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和协作。
论坛上,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汪玉奇作了题为“江西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的专题讲座。江西高院各业务庭(局)的负责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的9个中级法院和42个基层法院的院长参加了论坛,共收到论文51篇。出席论坛的代表们围绕主题发表了看法,还就江西高院草拟的《关于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和《关于为我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讨论。
据了解,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此后,江西高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举措,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为进一步加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司法的保护力度,江西高院组织了此次论坛。(记者刘曼姚晨奕通讯员胡佳佳刘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