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光言行:当听到当事人的感谢和称赞时,他总是笑着表示“你们双方满意就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永远是他办案的快乐和追求。
主要事迹:陈明政,男,1975年1月出生,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浦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自大学毕业工作以来,先后到经济庭、黄宅法庭、执行局、民事审判庭等岗位轮换(期间还曾担任农村指导员深入联系浦南街道金星村的帮扶工作),都能服从组织需要,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他密切结合案件实际,承办的案件不仅涉及当事人利益重大、对立情绪严重,而且案情复杂、法律关系疑难,但仍能自觉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调撤率高居法院第一位,达到64.7%,办案至今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信访,充分体现了当代政法干警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办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每当一个案子被调解掉时,他总有一种成就感和幸福感,只有作为法官,才能享受这种快乐,而他乐此不彼,哪怕案子调解到下班后很晚,他总能以法官的公心、真心、诚心和耐心,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