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让人惊叹现代社会竟然还暗藏着如此深刻的人性之殇,其所挑衅的社会底线远远突破公众的容忍范围,作恶者的公职身份更是成为公共舆论聚光的焦点。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透露,嫌犯李浩在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工作,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
当公务员的身份成为标签,去身份化就成为部门撇清关系的重要手段,以避免陷入舆论困境。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一些事业编制虽然没有公务员之名,却有公务员之实,尤其是稽查大队,仍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管理模式与公务员几乎相同。虽然嫌犯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依然不妨碍舆论对这些吃财政饭的公职人员管理进行质疑。
对一个如此挑战正义与伦理底线的案件,当然可以作不同层面的反思,比如嫌犯自身性格的分裂与暴戾、执法机关的疏忽等。洛阳市公安局长向全市公开道歉,4名警员被停止执行职务,就和这有关系。在一系列反思当中,有个极易被忽略的环节,就是单位是否存在疏于职员管控的问题。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在经历过计划经济解体之后,传统意义上无所不管的“单位”出现功能弱化,直接表现在职工乃至公务员对单位的依赖减少了,单位对职员的管控放松了。这原本是公民社会发展的良性表现。但处在转型时期,原有单位的管理由于没有相应的替代,使得一些秩序的“边缘者”在监管上出现真空。
即便是一些公权力部门,在内部职员管理上也抱着“别人的私事少管”的态度,放松了对本部门人员最基本的思想和行为的考察。现实生活中,不少外表看似斯文的人,最后犯下令人震惊的罪行,其实不同程度都与这种监管真空有关。同时,不光是单位管理出现了失效,整个社会都因为陌生人的环境而呈现出管理虚空趋势。生活在同一个小区内,邻居间老死不相往来,对别人的事不管不问的陌生人思维,让社会基本的秩序管理出现“黑洞”。本案中,嫌疑人耗时一年在闹市居民区挖地窖,并囚禁他人长达近两年时间,周围的市民一直毫无觉察,也从另一侧面说明社会管理所面临的挑战。不可思议的案件,总有一系列的生成土壤。性奴案的发生,应该对我国当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有着别样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