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获得新生的黄山市民丰强(化名)走出安徽省南湖戒毒康复中心大门,依依不舍地向民警挥手告别。丰强在解戒前3个月时,因表现较好,从阳山强制隔离大队转入安徽南湖戒毒康复中心,开始为顺利回归社会做准备。他是安徽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三分四期”戒毒管理模式以来,通过“回归适应期”解戒的第35人。
近年来,安徽省劳教(戒毒)局不断创新戒毒工作,推出“三分四期”管理模式,身心矫治、教育引导、习艺戒治、戒治管理并举,结出安徽戒毒管理累累硕果。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收治强制性戒毒人员8150人次,所内戒断率达100%。
个性化矫治激发矫治主体动力
早在2008年初,安徽省便大胆探索,安徽省公安厅以“委托”方式将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工作交由司法行政劳教管理部门执行,标志着安徽在全国率先启动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工作。禁毒法颁布实施后,安徽司法行政机关正式承担强制隔离戒毒收戒任务。
今年6月,安徽省劳教(戒毒)管理局出台《安徽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程(试行)》,在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全面推行“三分四期”管理模式,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类收戒、分别矫治、分级管理,即“三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急性脱毒”、“康复”、“巩固”、“回归训练”四个阶段开展递进式戒治工作,即“四期”。安徽省劳教(戒毒)局局长王颍辉说,尤其是设立“回归适应期”,允许解戒前3个月且现实表现符合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到戒毒康复场所体验戒毒康复,促进了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的无缝衔接。
按照“三分四期”戒毒管理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严格按照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类型、戒毒次数等情形,实施分类收戒。劳教所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和教育指导,变以往的“一锅煮”为分别矫治。同时分严格、普通、宽松3个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实行差别处遇,激发戒毒人员自立自强的主动性。同时,按照戒毒工作循序渐进的内在规律,实施一般为1个月的急性脱毒、9个月的身心康复、11个月的巩固训练、3个月的回归适应,促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现身心康复,增强拒毒能力,顺利回归并适应社会。
此外,安徽省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突出习艺戒治和加强戒治管理,坚持开展戒毒课堂化教育,注重培育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场所文化,使戒毒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做事,学会做人。禁毒宣讲团、喜庆腰鼓队、百人瑜伽班……一批独具特色、形式多样、富有张力的文化载体广受学员们的欢迎。
“我在所里学会了打腰鼓,上个月我儿子来所时用羡慕的眼神看我,我感到很自豪,对今后戒毒的信心更强了。”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张力(化名)说。
向社会借力构建大戒毒工作格局
来自合肥市的王东(化名)近日在安徽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按期解戒。当天,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的社区民警来到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与王东签订该所首份《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并将王东接回社区进行社区康复,实现了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像王东一样,安徽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目前已有15名合肥籍戒毒人员顺利转入社区康复。
短短3年,安徽省强制戒毒部门在实践中基本建立了集脱毒治疗、身心康复、融入社会于一体的强制隔离戒毒新体系。安徽省劳教局政委余茂焱说,面对强制隔离戒毒这项新任务、新挑战,该局在归集劳教矫治经验的同时,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注重实际成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出了一些安徽特色鲜明的工作机制。
安徽省劳教(戒毒)局对内充分发挥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向联系、网络互通等优势,对外与公安、卫生、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作,促进交流,构建大戒毒工作格局。成立安徽省戒毒康复研究会,定期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和课题攻关等活动,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供大量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安徽南湖戒毒康复中心与安徽知名大学、医院签订协议,共建戒毒科研基地,仅仅1年多时间,已形成“针灸结合心理疗法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等7项科研成果。
安徽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丁红(化名)是个单亲妈妈,在唯一的儿子面临失学时,在安徽省劳教(戒毒)管理局协调下,共青团合肥市委近日与她签订长效帮教协议。丁红受益于安徽省劳教(戒毒)局推出的另一个创新机制——联系协调机制。多年来,该局通过签订长效帮教协议、建立帮扶助困基金、开展阳光救助行动等,对一大批有困难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庭给予法律援助、资金补贴等关爱和帮扶。
此外,安徽省劳教(戒毒)管理局还一直把创新工作职能、承担社会责任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开展戒毒康复工作上,该局专注于戒毒康复机构、基地、社区、制度和机制等“五项建设”,积极打造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安全站”,截至9月底,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547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李光明赵阳通讯员孙亮伍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