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获悉,针对7·23温州动车事故的调查,目前有关技术方面的调查已经全部结束,事故的责任认定范围也已有了轮廓,但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还需要时间。
也因此,知情人士称,“不要期待调查报告公布的时间”,因为“责任范围、责任认定是个复杂的过程,加上高铁是个新事物,首次事故的责任认定要更加客观公正,时间长是无法避免的。”
技术调查已结束
7月23日晚,北京开往福州的D301次列车,行驶在温州境内时,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D301次列车4节车厢从高架桥上掉落,共6节车厢脱轨……该次事故造成200多人伤亡。
关于事故原因,铁道部最初给出的答案是D3115遭雷击后失去动力停车,造成D301追尾。不过,事故发生后第5天,7月28日,动车追尾事故国务院调查组首次召开全体会议,即时上任的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称,由于温州南站信号灯设备存在缺陷,应该显示红灯的时候显示绿灯,没有给后车提供应有的信号,相关调度人员也没有发出预警,引发追尾事故。
在这次会议中,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表示,书面调查报告将在9月15日之前形成。
9月21日,国务院调查组才对外通报了“7·23”动车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称初步认定这次事故既有设备缺陷和故障的原因,又有设备故障后处置不力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过,对于报告出台时间,未有说法。
知情人士称,虽然事故的责任认定范围已有轮廓,但责任的划分和认定,“是个复杂的过程,牵涉到日常管理、运行等等细节,需要的时间或许会长点”。
另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事故调查主要的工作集中在了责任追究、如何定责、如何处罚等细节上。
报告公布时间点
此前,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接受采访时称,这两个月时间基本上都花在技术检测上了,但后来发现安全管理也问题众多。调查组也深入开展了现场勘查、模拟试验、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一系列工作。召开分析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200余次,调阅相关资料近1300件,调查询问和谈话近300人次,形成各种专项调查报告及相关文字材料近200万字。
有关人士透露,在责任认定时,铁道部方面也曾给出意见,“认为自己的调度和运输方面,不存在较大问题。事故原因,主要是设备存在缺陷。”
据悉,在事故调查中,调查组曾与铁道部沟通不下百次,关于责任范围、责任认定,存在分歧。“上海路局的有关人士、温州南站的相关人士会受到责任追究。”知情人士称,但如何承担责任,即相关责任人会面对什么样的处罚,目前在研究中,事故调查组也还在封闭中。
依据事故报告条例规定,即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特别重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