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钱装修自家的汽车美容店,刘某夫妇以举报贪污为由,敲诈曾担任外地某银行行长的张某100万元。所谓的张某贪污腐败实为刘某自己猜测。张某考虑到影响,被迫先后给付二人十余万元。(10月17日北京晨报)
敲诈行为见得多了,敲诈成功的也不稀奇,稀奇的是人家随口猜了个贪污腐败就真能敲诈出钱来。无论怎么看,这样的理由都说不上高明,甚至可以用蹩脚来形容,但就是这样一个蹩脚的理由却比任何的灵丹妙药还好使,一下子就打到了银行行长的“七寸”上,乖乖地奉上了十余万元。看这架势,如果不是刘某夫妇欲壑难填,估计银行行长宁可把这事儿烂到肚子里都不会说。
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银行行长这么“配合”刘某夫妇的敲诈行为,显然让人大跌眼镜,明显不合情理的举动难免给人留下太大的想象空间,民众显然有理由要求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银行行长的脑袋没有进水,民众更不至于糊涂到认为敲诈成功真是因为人家考虑到影响的原因,如果拿不出一个站得住脚的解释,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样花钱是为了“消灾”,而具体是消什么“灾”显然很让人心里犯嘀咕。
的确,整个敲诈事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闹剧,甚至可以用极尽荒诞之能事来形容,但是,民众可以当笑话听,有关部门却不可以,相反却应该顺藤摸瓜查一查,看看前银行行长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甘愿做“冤大头”,到底是害怕什么影响甘愿沦为敲诈犯罪行为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