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在大连市星海湾华表广场,随着一声令下,身着统一保安服装、头戴白色钢盔、佩戴红色袖标的120名保安纠察队员,分乘27台保安纠察车辆统一从广场出发奔赴市区,标志着由大连市公安局组建的辽宁省首个“保安纠察队”即日起上岗履行监督纠察职责。
据了解,自1985年4月大连市在中山区成立全省第一家保安公司以来,目前,已发展保安服务公司13家、自招保安员单位830家,保安从业人员达31000余人。他们担负着全市物业小区、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金融押运、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党政机关等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成为社会治安防范的一支重要辅警力量。
保安服务业涉及千家万户,针对有的非法招用的保安员素质低下、管理不严、形象不佳、刁难群众,甚至个别保安充当打手和保镖,为违法犯罪活动站岗放哨、通风报信等违法违规现象,大连市公安局保安处作为全市保安服务业的审批和主管部门,下决心要清理整治非法保安机构和“黑保安”,全面净化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为此,专门挑选了年富力强,业务精干的保安队员组建了市局、分局、保安公司“三级”纠察队,统一制作了《保安纠察证》,配备了车辆、头盔、武装带、袖标等装备,严格按照《条例》深入全市保安服务场所进行现场纠察。
纠察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纠察。具体内容包括:在保安服务活动中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违反《条例》规定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行为;违反规定安装使用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的行为情况;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违反公务用枪、押运车辆、金库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违反保安员着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规定的行为;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保安员未经考试培训,不持证上岗情况;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进行纠察。具体内容包括:在保安服务活动中违反《条例》的行为;违反《条例》规定,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行为;违反规定删改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行为;违反规定安装使用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的行为;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的行为;保安员未经培训考试、不持证上岗的情况;保安员违反规定着装及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其他需要纠察的事项。
对保安培训单位进行纠察。具体内容包括:违反规定开展保安培训的行为;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其他需要纠察的事项。
对保安员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进行现场纠察。具体内容包括:重要的保安服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情况;保安员持《保安员证》上岗情况;保安员着装及佩带保安服务标志情况;保安员文明值勤和遵纪守法情况;保安员履行职责情况;其他需要现场纠察的事项。
保安纠察人员在现场纠察中发现保安人员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对违反保安仪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对违法规定使用非保安器械、标志的,可以扣留其器械、标志;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保安纠察人员执行现场纠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对纠察出的相关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大连市公安局保安处还在银行金融系统、物业小区、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聘请了近百名热爱、关心、支持保安行业发展的市民为督查员,发放统一的《保安督查证》,配合纠察队加强保安员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