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多亏了社区出面解决了我和楼上住户困扰已久的装修排污水问题。通过第三方调解来处理问题,就不会破坏邻里间的和谐,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啊!”北苑路社区居民董女士感慨不断。
莲都区岩泉街道北苑路社区党支部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在职党员、在册党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社区实际,成立了以社区党员为主体的“阳光调解室”。“阳光调解室”的成立,旨在通过社区党员的协调沟通,将基层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矛盾纠纷—阳光调解室—党组织凝聚力”的三点一线调解工作模式,使阳光调解室成为社区为民服务的办事窗口、社区党员先锋模范的形象窗口,有效促进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
社区党员余美珍,自退休以来,一直是社区里的热心肠居民小组长,在得知社区成立了“阳光调解室”后,她主动联系社区,希望能用自己的细心、耐心、真心,发挥好居民和党组织的沟通桥梁作用。同时,社区聘请了街道司法所所长出任义务调解队的队长,进而使社区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据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淑平介绍:北苑路社区“阳光调解室”的成立,是社区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工作中的一次探索与实践。社区社区党员充分运用“阳光调解室”这一平台,积极参与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和风细雨化解矛盾,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