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德清11月9日讯(记者 龚晓) 章元彪,德清县公安局禹越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从前年开始,他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法制村官”,“这个衔头不拿工资,不占编制,属于聘用兼职性质。”老章说。
虽然不是主业,但丝毫不妨碍章警官对“村官”这个岗位的热情。禹越镇木桥头村的沈书记说:“平时,他隔三差五就过来,要是有事,打个电话,那边的工作再忙也会挤时间过来。”
身份多一层沟通更方便
“说实话刚开始时,我原先还真挺迷茫。”章警官说。因为“法制村官”跟社区民警在很多职责上其实有重叠,担心虽然戴了个“帽子”,却是在重复劳动。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章警官的这一忧虑多余了。
民警在做村里做思想工作,很难,特别是有一些家庭,孩子以前有过“劣迹”,家属的工作就更难做了,总觉得派出所的人是来找麻烦的。“他们一看见穿制服的民警来了,总是有股感觉是不是我的孩子最近又不乖了。”老章说,“然后就会很不高兴,很反感。”而且村里人还好面子,民警去得多了,这户人家难免给人指指点点。
群众不愿意靠近,民警不容易靠近,成了摆在章警官面前的难题。
“原先老百姓看见我们来,多少不待见,想要他们积极配合很难。”老章说,“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是村干部啊!是半个村里人,是本家,这关系多近呀!”以后再去做工作,老章着便衣和治保主任一起跑,一一跟村民解释这一层关系,大多数人都能顺利地套上“近乎”,一来二往,沟通交流次数多了,老百姓的厌烦情绪也就缓了下来。
有一次,老章上一户“老熟人”家走访,了解一个女村民的近况,之前经常碰到钉子,“不知道”、冷处理是家常便饭。这次老章和治保主任精心“策划”,对好“口型”,趁着她家只有妈妈和奶奶的机会,一举拿下“堡垒”,要到了她的手机号码,还顺利促成另一起治安事件的解决。老章事后感叹:“父母工作做通了,孩子一般都好办,村官这个身份就比民警方便。”
“村官”不仅普法还善调解
章警官从部队转业后便来到了德清干民警,由于在部队搞宣传工作,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嘴”上功夫,这也让他在普法和调解两条线上“如鱼得水”。
每次开村民大会,老章都提前十分钟“进场”,然后跟村民讲一些防火、防盗、出行等常识,次数多了,就跟村干部和村民混熟了。有一些村里面解决不了的事情,找老章去调解往往很灵验。“正所谓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沈书记对此很有发言权。
村里面征地、修路等事情很容易出纠纷,一些村民因为风水或者觉得吃亏等原因,迟迟不配合村里的政策。沈书记说:“章警官来了就不一样了。”虽然他着便服,但是村里人都认识他,知道他是片区民警。“有人缘,也有威信,他的话,老百姓听得进去。”沈书记说。
“村官”OR民警角色转换很灵活
在调解过程中,两个角色需要灵活转换,才能收到最优效果。村里的纠纷很琐碎,有的时候光靠苦口婆心的说服效果不见得好,老章说。
有一次,两户邻居因为房屋渗水起了一点纠纷,结果一户的男主人一气之下把对方的“肇事”水管给踢爆了,这下矛盾激化了。
不仅两家的男人对上了眼,两家的女人更是大打出手,都受了不同程度的皮肉伤,村干部多次调解,都因为医药费等问题不了了之。
老章一开始上门调解,效果也不好,不过章警官还是见招拆招,立马身份一变。“你们调解不成功,那只能到派出所去立案,接受治安处罚。”章警官脸一板,双方都怔了,“踢管子的人按故意损坏公物处理,罚500元,打架的也要罚。”
这下,他们傻眼了,连忙拉着治保主任“讨价还价”,结果15分钟以后,纠纷搞定。
“村官”和村书记的感悟
禹越镇共有11个行政村,每个村都配有一名“法制村官”,从2009年9月到现在已经推行两年多。从民警变成“村官”,从国家公器到咱村里人,章元彪这位老“片儿警”也感叹,“村官”是个做群众工作的好平台,加上原有的民警平台,两个平台相辅相成,角色灵活转换,无论是治安、普法还是调解效果都很好。
木桥头村的沈书记也说,农村工作要讲究合法、合情、合理,但是要做到这三点很难,往往合法的事情,在村民看来,就不够合情,于是需要“法制村官”这个“本家”,来帮助他们解开心结,理顺主次,“三合”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