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名男子因刚出生的儿子有重度窒息迹象,担心孩子会变成脑瘫,要求医院放弃抢救,但医生坚持抢救。当这名男子得知孩子被救活,但被发现有缺血缺氧脑病时,一气之下将主治医生打伤。
从人性伦理的角度评判,该男子的言行的确冷血、令人发指,甚至可谓“禽兽不如”,其要求一旦付诸实施更是触犯刑律。但撇开旁观者的道德优越感,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孩子出生了、救活了,谁来抚养这名患有脑部疾病的婴儿?
对于该男子来说,脑病婴儿的降生不仅意味着“养儿防老”念想的破灭,也注定了“白发人养黑发人”的生活结局,以及从此背负“百年以后谁养儿”的精神重担。相比“事不关己”者的冷嘲热讽,生活的不堪重负才是彻底压垮这位“初为人父”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同时,它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今我国儿童福利与社会救济体系的严重缺位。毕竟,残疾儿童既是“家庭人”也是“社会人”,否则,超生者干吗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数据显示,我国脑瘫患儿约有300万到400万,相比儿童传染性疾病发生率的逐年下降,神经系统疾病却呈上升趋势,每年新发病约有6万例。根据专家介绍,脑部疾病儿童的治疗、复健需要大量费用,6岁之前年均花费更是达10万元之巨,“但目前这些费用主要都由家庭来承担”。
这就解释了为何近些年,父母毒死、溺死脑病患儿的案件时有发生。事实上,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不堪经济重负、精神折磨的家庭悲剧。而要想杜绝此类人伦惨剧的继续上演,光靠道德谴责与良知呼唤显然不够,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制度,为患脑病儿童提供治疗、康复、教育及就业等各环节的资金支持与制度保障。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针对脑病儿童的特殊政策,不仅治疗用药物未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其康复费用也得不到报销。地方政府虽偶有资金支持,但多为临时性救助,这对于需要长期性救助的脑病儿童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根据报道,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打人男子最终给医生写了一封道歉信。不过我想,最该接受道歉的其实是孩子,而道歉方则是社会。道歉信或许可以这样开始:亲爱的孩子,对不起,由于我们保障体系的不“给力”,使你的父亲产生了放弃你的念头。对此,我们保证,今后将使你和所有同龄人一起,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