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制度实行10年,而药品暴利现象仍然难以根除,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将定价权下放给具体的市场交易主体,由患者、医保机构和医院、药企、经销商来决定
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每支只有0.6元,在山东6支一盒的批发价为3.85元左右,而在北京招标价为每支11元,到了医院每支卖12.65元。
这是最新一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的内容。而报道显示,这种现象并非个案,多家药企生产的多个药品,从出厂价到医院终端价的中间环节均存在1000%-2000%不等的暴利。这也不是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第一次报道药品的暴利问题。在去年5月份,该栏目就报道了“天价芦笋片”事件,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的市场价格是30块钱,医院竟然卖213元。
我国为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从2001年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规定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实行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不可否认,药品招标制度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十几倍、二十倍暴利的药品却都是“正大光明”经过了招标程序。这其中或许存在非常严重的医药贿赂问题,需要有关方面介入调查,可是,更值得反思的是,为何纵使有严密的招标程序设计,暴利药品为何仍有空子可钻?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北京经销商的一位负责人向央视透露,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每支6毛多钱,他们公司以4块钱的价格卖给医药代表,每支赚3块多钱。但这3块多钱并没有全部进他们自己的腰包,其中很大部分是招投标所花的费用。为了能保证药品高价中标,他们必须打通各个环节,这笔费用就是所谓的推广费。
这或许证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只要存在价格管制,就会导致权力寻租,最终这些都将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事实上,纵使药品招标环节的贿赂行为并不严重,靠行政权力准确进行产品定价,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之所以说定价权在市场,乃是因为,价格的形成其实是无数市场交易主体谈判博弈的结果。政府掌握药品定价权也就是以有限的人力和物力,面对无数的产品定价博弈。这是一个逻辑上的悖论。招标人员肯定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审查每一种药品的成本和零售价格。因此,也就不可能根除暴利药品的出现。这就给药企和经销商提供了作假的空间。最终或许还形成了业内潜规则,结成暴利联盟。
药品招标制度实行10年,而药品暴利现象仍然难以根除,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将定价权下放给具体的市场交易主体,由患者、医保机构和医院、药企、经销商来决定。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显然,这样的改革应该加速了。定价权下放之后,有关部门最该做的是监控各类药价异常现象,并对此进行监管、调查,严查其中可能存在的医药贿赂行为,也就是更好地履行制约和监督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