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单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这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又一新举措。
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协会(学会)通过“三亮三比三评”,努力实现“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的目标,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推行“三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即:亮标准。所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对照行业要求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展板、席卡,开设服务网站,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形式,对服务窗口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办事流程、工作时限等进行公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要亮明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行业服务用语。亮身份。所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必须设立公示栏,公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信息,在服务窗口摆放桌卡,工作人员佩带工作牌,党员佩带党徽,团员佩戴团徽。通过公开身份,强化自我约束,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亮承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部门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重点围绕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能作出公开承诺,采取公示栏公示、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开、网络平台公开等形式,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是开展“三比”,树立良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形象。比技能。要着眼于为民服务的主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公告礼仪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比作风。要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大力倡导“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广全程代办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委托服务、延时服务、服务回访等模式,构建多层次、全天候的方位体系。比业绩。要充分运用“评星评级”、“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形式,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星级窗口”、“流动红旗”等活动,认真参与“先锋服务窗口”和“明星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擦亮窗口,服务百姓,发挥行业模范和职业标兵的示范效应,辐射带动整个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
三是推动“三评”,提升群众满意度。群众评议。把群众评议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使用服务评价器、填写评议表等形式,让服务对象能及时、简便地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要通过采取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置意见箱、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在建设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员互评。窗口服务部门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承诺事项等,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自评和互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领导点评。各窗口单位领导要按照当场议问题、集中评效果、整改抓落实等程序,对基层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对标定诺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树立学习标杆,公开服务承诺。二是争创评议阶段(11月1日至2011年年底)。集中抓整改,评星促争创,开门搞评议。三是深化拓展阶段(2012年年初至十八大召开前)。巩固活动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直属机关党委谢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