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 黄颖蕾) 2011年11月15日,孔某因涉嫌盗窃被乐清市公安局北白象派出所逮捕。在孔某的住处,民警搜到了赃物。
偷东西不是为了别的,就只为了报复,犯罪嫌疑人孔某脱口而出:“我看他不爽,就是要偷他东西。”
被盗窃的受害人姓杨,是北白象镇某火锅店员工。数月前,他和孔某是同事,一起在火锅店工作。但是,因为一语不合,两人就大打出手了。这可把孔某对杨某积在肚子里的怨气都给捅了出来。好在当时有其他同事在场,将两人拦住了。没过几天,孔某就辞职不干了。几天后,杨某发现家里的门被人踢开,电脑被人偷走了,当时他怀疑是孔某偷的,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他也只能无可奈何。
今天上午,杨某在路上巧遇孔某,将他送到了北白象派出所:“民警同志,这人偷了我的电脑。”
经过民警的调查,孔某确实偷了杨某的电脑,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那天,我本来是想找杨某干一架的,没想到他人不在家,我那时候很生气,看到他的电脑,就把电脑给拿走了。我真的只是想报仇,不是要偷东西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等待孔某的将是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