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1月17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鹿轩)11月17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公众开放日”发布消息,犯罪嫌疑人杨胜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杨曾是温州副市长杨秀珠的司机,与杨秀珠案有一定关联的系列案件被统称为“杨秀珠腐败串案”,杨胜华前妻胡洁乃上海知名人士周立波现任妻子或卷入于此。
杨胜华,1962年出生,温州人,原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温州鹿城检察院称,2000年至2003年期间,杨胜华个人擅自决定,先后分五次将温州现代城建公司的公款,借给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及浙江洁瓴实业有限公司,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等用途,累计金额达3316万元。
而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及浙江洁瓴实业有限公司正是杨胜华当时的妻子胡洁所办,两人于2010年办理离婚,后胡洁与上海知名人士周立波于2010年12月举行公开婚礼。
杨胜华于1995年12月至1999年10月,在温州市市政公用局工作(1996年1月被聘为城建处副处长,1999年10月辞去副处长职务,人事关系迁到温州市自来水集团);期间于1995年10月兼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1998年1月兼任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11月出境前往德国,后滞留国外,2007年7月被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除党籍,2007年9月被温州水务集团开除。
杨胜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最初源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原温州地方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光荣受贿一案。
2003年,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电力系统系列受贿案件中,发现杨光荣的受贿事实,经查证后依法对杨光荣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予以直接的业务指导,并根据案件中发现的线索,将温州地方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档案资料全部上调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查。
2003年4月,杨光荣胞姐、原温州市副市长、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潜逃境外,此后,与杨秀珠案有一定关联的相关贪腐人员先后被检察机关查处并被法院定罪判刑,在民间传言和一些网络媒体的报道中,这一系列案件被统称为“杨秀珠腐败串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而犯罪嫌疑人杨胜华因为曾经担任过杨秀珠的司机,其在杨光荣案发后一直滞留境外,也引发社会上种种猜疑。
2005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杨胜华涉嫌贪污一案的相关材料交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0月依法立案侦查。
2011年6月28日,杨胜华回国后向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鉴于该案案情重大,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经报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7月21日对其执行逮捕。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先后经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三个月,现已侦查终结。
根据鹿城区检察院侦查查明的事实,1999年6月,犯罪嫌疑人杨胜华利用其担任温州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估计及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通过虚假转让国有股权、虚假出资的手段,经工商变更登记,使自己成为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持股600万、占75%股份的股东。而同期1999年6月份现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经评估为人民币841万余元。
2000年8月,杨胜华再次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估计及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通过虚假股权转让的手段,经工商变更登记,使现代市政公司成为现代城建公司持股400万、占80%股份的股东,而同期温州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经评估为人民币5357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杨胜华利用其担任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未经评估与主管部门的审批,虚构产权交易,将国有股权转为本人持有,涉嫌贪污数额4000余万元,数额巨大;同时杨胜华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累计金额达3316万元,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胜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经移送公诉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