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孙女士在南京某大型三甲医院做了一个并不算大的“视网膜脱落”手术,手术做到一半,主刀医生李某接到一个私人电话,就拿着手机出去打了十几分钟电话。后来手术不成功,又做了第二次第三次手术,最终,8个月后,她的眼睛永久性失明。面对上海医生的“终审宣判”,孙女士质疑自己当初的主刀医生手术中接听电话是罪魁祸首,于是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马克·吐温有一篇幽默小品《漫谈理发师》,描写自己对一个技术不佳的理发师手中剃刀的恐惧心理,“于是我就把自己交付给了那个二号”,这二号理发师中途还放下手中剃刀,对镜一丝不苟地梳一梳自个的头发,随后在马克·吐温头上拉了好几个口子。理发师手中的刀毕竟还是剃头发的,医师手中的刀则直接在人身上划开了口子,患者心中当然要比理发室里的马克·吐温恐惧得多。手术台上的患者,才是真正把自己的身体的某个部位乃至整个生命托付给了医生。
所谓“师”,是指擅长某种技术的人。给孙女士动刀的大医院里的主任医师,其专业技术想必是优秀的,但再精湛的技术,若缺乏职业道德的支撑,也会成为苍白的摆设。“医乃仁术”,若没有对病人的关怀、爱护、同情之心,没有高度的责任感,何谈“仁术”?面对脆弱的生命,医生手中执的刀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如果不全身心地投入医治工作,岂非拿人命当儿戏,又怎么对得起患者的全权“托付”?晋代杨泉说“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长达十几分钟的私人电话,蛮横地闯入患者高价购买的医疗服务中,且不说手机上携带的大量病菌可能带来的伤害,光是躺在手术台上头脑清醒的孙女士心中的恐惧,在这十几分钟里,就呈几何级数增长。她说:“我就像被扔在砧板上的一块肉,动弹不得,成了他们随意处置的东西。”病人的“物化”源于医生“仁心”的“退化”。
2009年,云南曲靖一名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接了近一分钟的电话,后分娩的婴儿只有心跳没有呼吸,抢救无效后死亡,产妇家属质疑医生因接电话贻误了手术良机。医生手术中能不能接电话?卫生部2010年出版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一书中,明确规定“未经特许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看来制度再一次被束之高阁了,缺的往往不是制度,而是制度的执行能力。
孙女士失明与李医师手术中途的电话有没有因果关系,只能由专业机构去评判,但李医生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则是板上钉钉的事。对这样的行为必须严加惩处,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