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手机尾号为4350的移动用户发来短信称:现在小偷真搞笑。我朋友家前几天进了一个小偷,结果被狗咬伤了,第二天竟跑来向我朋友要医药费,而且态度很强硬。请问,我朋友这钱到底该不该给小偷?
发短信的邵先生,在市区望府街华丰市场开饭店。他的朋友吴某是江西上饶人,在市场内租了一个仓库做白糖生意。为安全起见,吴某专门买了一条狼狗看仓库,自己则租住在仓库隔壁的一间民房内。
前不久的一个晚上,吴某早早打烊睡下。当夜,睡梦中的吴某曾听到仓库传来狗叫声,起身出去看的时候,发现仓库门被人撬开一半。“一定是进小偷了,幸亏没有财物损失。”吴某再次锁好仓库大门,就离开了。次日,一个左手包着纱布的年轻人找到吴某,对他说自己的手是被他家的狗咬伤的,让他赔偿。
吴某见状意识到,来人一定就是前一晚想进仓库偷东西的贼。“小偷没偷成东西反而被狗咬伤,这是活该,谁让他心怀不轨。”吴某想想很生气,当即和这名年轻人理论起来,很快引来一群围观者。邵先生说,他听到声响也跑过去看,才知道发生了这种事情。据邵先生回忆,这名年轻人的态度很强硬,在和吴某的争吵中,还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本来就是想来偷东西的,但没有偷成。令年轻人愤愤不平的是,自己没有给吴某造成财务损失,反而被吴某的狼狗咬伤。
“他不管众人的指责,还耍起了无赖,非要吴某赔偿400元打疫苗的费用才肯罢休。”邵先生说,吴某为了不影响生意,最终只能掏钱给他,年轻人这才离去。
“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小偷入室盗窃本身错在先,狼狗也是出于防卫本性咬坏人,结果还让坏人得了逞。”邵先生为朋友吴某感到冤,想知道这钱到底该不该赔。
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立新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此次事件中,吴某养狗是为了看管仓库,而小偷深夜潜入仓库行窃被狗咬伤,是小偷的故意盗窃行为引起的,作为管理人吴某没有过错,故造成的损失应由小偷本人承担。同时,吴某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小偷入室盗窃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