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暖风浩荡,法雨润心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如今,开展普法宣传、培养法治意识,已经不仅仅是法学家的书斋理论,而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不竭动力。
“五五”普法取得了丰硕成果,“六五”普法迎来一个崭新的开端。
2011年,必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3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两会”上向世人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今年“两会”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10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发布,全面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十二五”时期的世情、国情、党情,将为政法工作同时也为法制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带来新考验。
“十二五”已顺利开局,“六五”普法新乐章也已奏响。如果说主旋律是一部乐章的灵魂,那么宪法教育就是普法宣传的主旋律。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我们用普法的暖风,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种子吹进更多群众心中;用普法的雨露,滋润宪法意识、法治精神在全体公民心中生根、发芽!
突出特色,普法宣传才能找准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六五”普法也必然突出这一内容。只有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主干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才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实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法律不是象牙塔里的摆设,而是社会实践最生动的体现。因此,只有紧密结合法治实践,普法宣传才能取得实效。法治建设的成果是最生动最实用的法制宣传教材,法治实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手段。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普法活动中更要勇当主力军。当好普法主力军,首要是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当好普法主力军,关键是围绕职能,大力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把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把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变成提升公民法治意识的过程,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到日常检察工作中,与做好群众工作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当好普法主力军,基础是提高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善于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力量,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细致的工作,更加有效的方式,投身法制宣传洪流中,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再次启程,共同书写“六五”普法新篇章,用信念的力量,护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