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组通〔2011〕29号)精神,在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将拟表彰的100名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人选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从12月14日起到12月20日止,共7天。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71-87053645,传真:0571-87059040,邮箱:gwyglc_swzzb@zj.gov.cn;
省公务员局综合处,电话:0571-87059949,传真:0571-87059934,邮箱:qianhl@zjhrss.gov.cn。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