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含辛茹苦养育了4个子女,最后却孤苦伶仃地一个人死在村老年协会的厕所旁。死时,老人满头白发,光着脚。
她死的前一天,有村民看到她被小儿子冯明夫妇送到村委办公室门口。儿媳妇用手指了指大儿子的家,就走了。过了一会儿,老人朝村民徐某家的方向走去,她的腰几乎弯成直角,一步一步很慢地走,走到徐家门前道地上的一根石条上,坐了一个小时。
夜里,老人倒在村老年协会的厕所旁睡觉。第二天中午12点半,86岁的她走完了悲惨的一生。法医鉴定说,她的死亡可能与心肺功能不全及饥饿有关。
老人的2个儿子因涉嫌遗弃罪被临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在临海法院的法庭上,其中一个儿子依然没有悔改之心,他早已忘记了,当年母亲是如何给予他生命,把他养大、教他做人的。
谁来赡养母亲
老人叫王荷英,住在临海市涌泉镇前坊村。20多年前,她失去了丈夫,所幸她有4个孩子———2个儿子、2个女儿。父亲办丧事的那一天,冯家两兄弟就决定把分家的事情也一并处理了。他们在叔伯的主持下,分割了家里的财产,并写下契约,写明父母亲留下的三层楼给大哥冯法,王荷英住在冯法家。抚养母亲的费用由两兄弟分摊。
然而,这样一张契约并没有带给老人幸福的晚年。老人和大儿子住了不久,王荷英就因生火做饭的问题与媳妇发生了争吵。“因为我妈烧饭是烧柴的,兄弟的老婆嫌老太太做饭的时候家里烟太大。”老人的女儿说。最后,老人搬出了大儿子家,在冯家小女儿处住了十几年。
那时候,老人还是很健康的,她帮女儿带孩子烧饭,一直相安无事。
据冯家小女儿冯香说,这么多年,她一直赡养母亲,没有向兄弟要过一分抚养费。后来觉得,她家条件也不好,不能单独抚养老人。于是,家里的长辈就把两兄弟叫来,重新签了协议,老人住在大儿子家,兄弟俩每人出500元。
母亲饿死在公厕旁
王荷英身体硬朗时,赡养的矛盾有,但没有那么尖锐。
2008年清明节前夕,王荷英摔伤了身体。因为年事已高,加上受伤留下的后遗症,她逐渐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一家人又为谁养母亲的问题,吵了起来。后来,在村委会的主持下,4个孩子把老人送进了养老院。每月600块钱的费用由兄妹四人共同负担。
但就是这每月150元的费用,却让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越发激烈。一开始是大儿子在2009年11月起拒绝拿出150元的抚养费,原因是“母亲被转到别的养老院去了,而且没有养老院的费用发票”。
然后,兄弟姐妹联合将母亲送到大儿子家,遭到拒绝后,将屋子玻璃敲碎强行将母亲送进。而冯法的儿子为了让老人离开,甚至动了刀子,直到民警赶到。
对此,86岁的王荷英仿佛已经麻木了,她如同一个皮球,从这家被踢到那家。
悲剧最后终于发生了。
因为不愿独自承担每月数百元的养老院费用,去年9月21日下午,小儿子冯明一家把母亲从养老院接了回来,送到村委办公室楼下。
提审时检察官问“:你是否知道将母亲从养老院接回来放在村里,会导致她没有地方居住、生活没有人照顾?”
冯明回答“:我知道的。我当时认为,让母亲去冯法家住,冯法肯定不会让她住的。这样,事情就会引起村里的重视。”
就这样,老人在厕所旁度过了她一生中的最后一晚。次日中午,村民发现王荷英已经去世了。
当村干部给两兄弟打电话时,他们的态度依然冷漠。一个说,没有时间,反正我也不管了;另一个说:我在外面,雨太大走不了,等雨停了再回来。
两兄弟认罪态度各异
昨天,临海法院开庭审理冯法和冯明两兄弟涉嫌遗弃罪案。
法庭上,冯明对指控没有异议,但是认为自己在母亲住养老院期间,经常去看望,而且遗体冰冻的1.5万元钱也是自己支付的,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大哥冯法却坚决否认。他说,自己是因为其他兄弟姐妹故意刁难,才无法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冯法、冯明、冯香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