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一期工程于12月15日正式启用,进入试运行阶段,2012年1月30日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公安机关对系统抓拍的超速行驶等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不进行处罚,仅定期公布,进行警示、教育,对于多次和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这是记者12月14日从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办了解到的。
新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涉及全区7条国道(G30、G314、G3012、G3016、G315、G217、G218)和4条省道(S215、S115、S201、S210),总里程7000余公里。该项目由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总投入1.2亿元,分三期工程实施,拟建260个监控点位,具有车辆捕获、车辆图像抓拍、车辆逆行检测、车牌号码识别、车型和颜色识别和车辆测速等功能。目前,二期、三期工程目前已完成30%,预计明年9月竣工后正式投入运行。
该项目系统建设在全区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多发路段,包括视频监控近300处,共约1760条路段监控车道。利用信息采集技术实时监控各路段或路口的机动车通行情况,全天候监控全区国省道主要出口、关键车道,做到车牌自动识别、快速处理、提前预警,并将各监控点采集的车牌号及图片等基础数据通过通讯网络实时传送到各地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的综合数据处理平台,这些数据在中心系统通过计算、比对、存储等处理,实现对被盗抢机动车、涉案嫌疑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交通违法等黑名单车辆的实时查控,使公安机关能快速有效地打击涉车违法行为。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徐忠介绍,近年来,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及交通出行量连年持续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42万余辆,驾驶人343万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我区交通事故也呈上升的趋势,今年截至目前已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60起,比去年同期增加9起。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服务群众出行是现阶段科技强警的主要目标之一。另一方面,随着我区交通的高速发展,机动车事故、违法逃逸、假牌假证、机动车盗抢以及各类涉车犯罪等案件也大量涌现,各级公安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遏制交通违法,打击涉车犯罪,保证交通安全,创建平安交通。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厅于2008年底针对全区道路交通管理现状,提出建设“新疆公安交通管理道路监控系统”规划,2009年3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主席联席会议专门审议并通过了《新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五年规划(2009年-2013)年》,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早建成、早运行、早受益,决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五年规划调整为三年实施,建设期限为2009年6月至2012年5月。(首席记者陈泽华实习生王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