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慰拔刀相助,救人于危难,这是勇者。记恨于心,背后下毒手,这是歹徒。
12月7日,这场勇者与小人的较量在嘉兴市区上演。一名抓小偷的勇者被小偷报复,身心俱伤。12月15日晚11点,嘉兴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抓捕归案。这是对勇者最大的肯定与安慰。
背后一只手正在靠近
12月7日傍晚4点50分左右,天下着雨,雨点不大但很密集。嘉兴市友谊街与洪兴路交叉口附近,小丽(化名)一手打着伞,一手抱着一岁半的孩子从银行出来。她的风衣口袋里塞着一部手机和她刚从银行取来的1900元钱。
小丽加快了前行的脚步。然而在她身后,有只拿着镊子的手正在逐渐靠近她的风衣口袋。小丽忽然感觉到了身后的异样,一个转身,身后男子的手赶紧往后一缩,拔腿就跑。“抓小偷啊!”小丽扯着嗓子就喊。
大哥,放了我吧,谢谢!
友谊街与洪兴路交叉口靠东,是兴禹大厦。在这里工作的嘉兴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的副支队长郑鑫正巧下楼。他看到一女子正追着一男子跑。
“我听到她喊小偷,第一反应就是去抓贼!”没有犹豫,郑鑫上前就揪住了小偷夏某。
眼前这个小偷也就20来岁的样子,长得瘦瘦弱弱。郑鑫明显比他高出一个头,但怕他有同伙,郑鑫还是谨慎地打了个电话让同事来帮忙。
两名同事赶到后,有人就劝小丽:“人抓到了,赶紧报警吧。”
可小丽犹豫了。郑鑫也在一旁着急,催促道:“快点,报警吧。”
夏某看看情势,装出一脸诚恳跟郑鑫求饶:“大哥,我错了,放了我吧。”
郑鑫看着小丽,她怀里的孩子哇哇大哭,小丽自顾不暇地在哄孩子。末了,她说出一句:“钱也没少,还是放了他吧。”
听到这话,郑鑫心凉了半截,他又看看这个小偷,同意了小丽的做法。郑鑫说,当时他觉得小偷年纪还轻,真的想再给他次机会,好好做人,于是在教育了小偷几句后,便把他放了。“谢谢大哥!”这话是郑鑫临走时夏某跟他说的。
放虎归山袭击在后
可是如今躺在病床上的郑鑫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一举动犹如放虎归山。
因为手中还有要办的事,郑鑫又匆匆赶往办公地点。当他从办公楼里下来时,突然发现楼道口已经有两个身影在等他———其中一个就是他刚才放回去的小偷夏某。
夏某今年22岁,贵州人,有吸毒史,2008年5月因贩卖毒品被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平时,他就靠偷来的钱换白粉吸。当天的失手不是他最懊恼的,最气不过的是他觉得被郑鑫“羞辱”了。等郑鑫前脚刚离开,他就招呼身边的一名同伙。那人其实一直就在现场,只是当时大家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夏某身上,压根没发现还有其他可疑的人。
他们从“随行座驾”电动车上取出2把U型锁、1把螺丝刀和1把镊子,尾随郑鑫到了办公楼下。“我就是想报复,解解气!”夏某说,他知道如果报复后果严重,自己也要承担法律后果,但当时他就咽不下这口气。
就在楼道里,还没容得郑鑫思考,一顿暴打就袭来。郑鑫试图反抗,但是二对一的夹击对他十分不利,他倒在了办公楼前。
傍晚5点左右,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医院检查,郑鑫右手被刺成贯穿伤,头上、身上也多处受伤。
12月15日晚上11点多,嘉兴警方在秀洲区王江泾镇北周浜一出租房内将夏某抓获。夏某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
要勇敢还要自我保护
目前,嘉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在积极做为郑鑫申报“见义勇为”的相关工作。对于纷至沓来的媒体,郑鑫开始婉言谢绝,他只是觉得自己做了该做的,希望不被外界打扰自己的生活。“给了他机会,还来报复,真的没想到。但是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是会这样做的。”这是郑鑫,一个勇敢的男人,怀抱着满心的社会责任感。
那么作为勇者,在倡导社会正义的时候,又该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呢?记者通过微博采访了有着浙江警界“微博达人”之称的@王于京。
@王于京:见义勇为的精神可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同意,最安全的做法还是报警,现场交由警方处理。
作为被害人应该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报警其实是对自己和见义勇为者最大的保护。尤其对于抓现行的案件,警方可以对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或者治安拘留,这也避免了被害人或见义勇为者被跟踪、报复的情况出现。而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被警方处理后往往不敢再在本地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