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19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方列周竟)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11月27日播发《谁在纵容报废电梯“带病上岗”》一稿后,杭州市萧山地区非法拼装电梯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今,已查出的“问题电梯”全部封停,出具失实检验检测结果的检验员单某被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委立案调查。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迄今为止,技术监督部门只发现一名责任人,似乎这一回收、翻新、倒卖报废电梯的灰色产业链上,只有一个违法获利者。
几十台“病梯”上岗,把关的就一个人?
“杭州天鹭工艺品有限公司‘4·25’电梯伤害事故已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王瑞欣表示,事故发生后,杭州市质监部门立即联合原电梯生产厂家对杭州市近三万台电梯进行排查,目前确认有74台拼装电梯,涉及浙江联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中奥电梯等四家企业。
被查出销售过拼装电梯的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内部调查,出售拼装电梯是该公司杭州分公司外聘人员施某冒用公司名义进行的个人行为,销售款项均没有进入公司财务,公司正在考虑追究施某的相关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针对“问题电梯”事件暴露的管理漏洞,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加强人员和相关制度的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据王瑞欣介绍,目前这批问题电梯已全部停用,其中有45台已更新或签订更新合同,21台报停,8台报废。有关调查显示,这些拼装电梯在安装时均没有走国家规定的监督检验路线,杭州市特检院萧山站采用定期检验的办法为拼装电梯出具合格报告;同时,74台拼装电梯均由萧山站工作人员单某一人负责检测。
据了解,单某初中毕业,职务为检验员,也是萧山站电梯部负责人。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副院长虞煜磊表示,单某的工作严重失职,目前已被停职,质监局纪检部门已经立案对其进行调查,如涉嫌触犯刑事法律,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检测”过关斩将,质保程序成摆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出具一份电梯检验合格报告,需要经过四个“关卡”:一是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员的检验,二是责任工程师的审核,三是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四是质监部门每年对检验报告的抽查。
如此严格的质保程序,仅凭一名检验员就可以瞒天过海,连闯四关,而且四五年时间无人发现问题,直至发生死亡悲剧?
虞煜磊解释说,由于萧山地区经济迅猛发展,集中了染织、化工等一万多家企业,特种设备总量占到杭州市的四分之一,为方便当地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杭州特检院改变以往各检测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在萧山地区成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检测站。这一模式曾被视为亲民和创新在当时被媒体广泛报道,然而由于制度不够完善以及工作人员的失职成为今日祸患的源头之一。
记者发现,萧山站作为一个派出机构,却拥有发放电梯注册代码的权力。电梯注册代码即为合法的身份证明,一旦获得代码就意味着已经通过了安装的监督检验、表明电梯质量合格。在杭州其他地区,发放注册代码必须经过质监局特监处的批准,要求严格。知情人士表示,萧山站权力过大、且监管缺失是其工作人员能够违规发放注册代码的重要原因。
此外,按照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本部的做法,两个电梯检验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轮换,而萧山站成立六年多来工作人员没有轮换。“内部监督的缺失给个别员工徇私舞弊提供了方便。”虞煜磊说。
而在检验人员违法出具合格报告时,为何责任工程师在审核、站长在批准的时候都没有发现问题呢?虞煜磊承认,后面两道程序基本是走形式,相关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监察人员也有限,而电梯数量巨大,我们对特检院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只能进行少量抽查,导致几年来都没有发现问题。”王瑞欣说。
电梯关乎人命,亟待司法介入
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屡屡触动百姓的神经。在电梯保有量突破200万台,并以每年20%速度增长的现实下,如何保障电梯安全成为事关民生的大事。
“电梯检验和监察是保障电梯安全最重要的关口之一,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中国电梯协会副秘书长张乐祥说,随着电梯数量剧增,各地检验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以及技术参差不齐的情况日益凸显,应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跟上产业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事件除暴露报废电梯监管失控外,还说明电梯维修保养存在欠缺。“如果维保到位,这一大批拼装电梯不可能这么多年都没有被发现。”“电梯安全是一个综合体,只有生产厂家、经销商、检验机构、维保单位以及用户都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安全才能最终得到保障。”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检验所所长毛晓松说。
“杭州每年电梯困人人数超过一万,电梯故障原因中维保不到位占50%以上。”王瑞欣说,维保行业竞争激烈,仅在杭州就有97家维保单位。记者了解到,在正常情况下,一台电梯一年的维保费用需要4000元左右,而一些企业为揽生意,将价格甚至压低至2000元,导致电梯维保成为走过场。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杭州市质监部门仍未对涉及“问题电梯”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销售公司以及出具失实检验检测结果的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员采取实质性的处罚措施。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发生销售拼装电梯的时间在2005年至2007年,已经过了行政行为追诉期,有关部门正在商量处理的方案。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销售拼装电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仅仅通过行政处罚并不能起到震慑作用。此前国内已经有多名销售拼装劣质电梯的责任人被判刑。杭州市有关司法部门应该及时介入展开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