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老板跑路。8月4日,劳动保障部门启动欠薪应急机制,垫付了20多万元的工资。10月,劳动保障部门起诉企业追索垫付的工资款胜诉,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是该厂仅有的一些机器设备却遭遇两次流拍。
在政府欠薪应急机制下,司法追薪呈现另一种新情况:由直接为民工追薪,转为追索垫付款。
企业老板跑路,劳保局垫付工资
今年8月2日,瑞安市胡氏眼镜厂的老板胡某外出避债。消息一出,部分职工开始哄抢厂里的财物,因为老板还欠着他们工资。
在事发第一时间,瑞安市法院马屿法庭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欠薪应急机制,提前介入协调,控制该厂财产。与此同时,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保局)迅速与该厂职工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由劳保局垫付职工工资,职工则将追索劳动报酬的权利转让给劳保局。
8月4日,47位职工领到了由劳保局垫付的工资。一场由老板跑路引发的突发事件迅速平息。
劳保局诉讼追索垫付的工资款
劳保局在垫付工资款后,向法庭申请对眼镜厂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当月,劳保局又向瑞安市法院起诉眼镜厂,追索垫付的244458元工资款。
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对劳保局的原告身份进行了审查,确认劳保局为眼镜厂的债权人,并予以受理。
审理之前,法庭调取了职工花名单与工资册,对每位职工身份及其工资进行了逐一核对,确认劳保局垫付的工资总额为213420元。
由于被告眼镜厂的业主胡某下落不明,依法需要对胡某公告送达。为了尽快审结案件,法庭多次联系胡某的亲属,最终说服胡某的表弟郑某联系上了他本人。尔后,胡某办理了委托手续,委托郑某为自己的代理人。案件得以顺利开庭。
庭审中,企业方承认拖欠工资及劳保局垫付工资的事实。由此,瑞安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眼镜厂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垫付工资款213420元。
机器设备连续两次流拍
劳保局追索垫付工资款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后,实现这个特殊的债权却并不容易。判决生效后,企业主胡某依然没有现身,也没有主动履行支付工资款的义务。于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胡某家属同意在拍卖设备偿还后,由他们支付不足部分。
胡某的眼镜厂除了一些喷漆设备等眼镜生产设备,没有其他更多的财物。法院对这些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26万余元。随后,法院组织拍卖。
第一次拍卖,以评估价起拍,结果流拍。不久前,法院组织第二次拍卖,起价21万元,结果依然是流拍。
目前,瑞安市法院马屿法庭正敦促胡某家属偿还工资款,必要时将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不排除追究胡某恶意欠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