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乌坎事件近日迎来转机。以广东省委副书记为组长、包括数名厅级干部的省工作组21日进驻陆丰,倾听民众诉求。省委书记“必须直面和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批示,工作组“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的真诚表态,让一度情绪激烈的当地村民趋于平和。
从乌坎事件来看,村民的诉求点在利益,转折点也在利益。今年9月以来,部分村民之所以频频上访,源于对村干部处置土地、财务、换届等问题的不满。如果能及时抓住利益诉求点,事发前认真倾听、公正评判、果断解决,就不会小事拖大、层层升级,演变成群体性冲突,乌坎事件也就会呈现不同走向。如今的峰回路转,正在于省工作组充分肯定“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这表明,在面对具体矛盾冲突时,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在不断前行中不可避免地积累了一些矛盾,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经济发展快,开放程度高,社会转型快,流动人口多,社会管理压力大,社会矛盾早发多发,出现的问题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警示性。直接诱发乌坎事件的土地问题,在全国其他地方也不鲜见,这些问题交织着个别利益和公共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偶然性”冲突背后存在着“必然性”动因。
有利益博弈并不可怕。有了这样的博弈,才能更好地平衡利益、协调关系,让整个社会处于动态稳定之中。群众固然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再合理的诉求也要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基层政府也不能把本属正常的诉求表达,用“堵”和“压”使之演变成过激对抗。在乌坎事件中,基层政府最初失误正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省工作组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坚定承诺,化解了激烈的情绪,为问题的彻底解决,为当地的稳定和谐,创造了基本条件。这种有错即纠的政治勇气,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对群众利益负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
回顾近年来的诸多群体性事件,究其实质,大多源于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纾解和满足。这提示我们,面对群众的利益诉求甚至是矛盾冲突,地方政府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一方面,要看到“群众利益是发展的最终目的”,“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最大的政治;另一方面,要扫除面对群众的“对手思维”,真正像中央领导同志要求的,把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检验干部群众观念、宗旨意识、领导能力的试金石”。
实际上,社会管理得好不好,不在于是否存在矛盾冲突,而在于能否很好地容纳和化解矛盾冲突。在法治这个核心原则之下,如何公正利益分配?如何畅通利益表达?如何保障利益救济?回答好这些问题,矛盾冲突才会如渠中之水,有来处有去处,不至于阻塞汹涌。
列宁曾说,利益触动每个人的神经。“乌坎转机”告诉我们,要减少社会矛盾的触点、降低燃点,必须将社会管理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