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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满钱江——2011浙江社会管理创新笔记

 

  【主题词: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省政协委员、浙江警察学院教务处处长宫毅

  我一直在研究枫桥经验,而小毛正是我们学校毕业的。我认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在于强调服务群众,现在更强调以人为本。公安部门既是执法机关,也是服务机关,民警既是执法管理者,也是群众服务者。这个理念,就是枫桥经验的最大创新。我从小毛的身上看到了群众观点的培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的锻炼。这些年,我们浙江警察学院也一直注意把枫桥经验的原创精神和新做法引入课堂,开“三懂四会”群众工作能力课: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宣传发动,会主动服务。另外,枫桥派出所“三调一回访”的做法,也值得推荐。

  一个小警察身上的“枫桥‘新’经验”

  你的纠结,就是我的牵挂

  【新招数:上岗第一课先拜师学“经验”】

  去年9月,我从警察学校毕业,考到了枫桥派出所。

  刚到派出所,领导就对我说,年轻人应该多到基层锻炼锻炼,学学“枫桥经验”。于是,我就跟了一个师傅。

  在学校里,我早就听说过枫桥经验,知道它是一条很有用的经验,但那时觉得离自己有点遥远,太理论了。没想到,自己会来枫桥经验的诞生地工作,有点激动和好奇。

  枫桥经验究竟是什么呢?老经验在新时代有什么变化呢?

  我要好好学点东西,几个月来,我一直跟着师傅陈超下农村,他是个很有经验的老民警。每次,我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说实话,以前我和老百姓打交道不多,处理矛盾的经验不足,特别是在农村。

  现在我真正在实践中体会到了枫桥经验的作用。

  【旁白】: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自从1963年毛主席亲笔批示后,“枫桥经验”更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人人皆知的典型。

  现在,每一位新进入枫桥派出所的民警,上班的第一件事不是学破案抓贼,而是找一位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老民警拜师,学学新时期的“枫桥经验”。

  【新变化,小警察兼职做“村官”】

  作为一名基层的民警,在我看来,“枫桥经验”就是怎么样为老百姓办实事,怎么样想方设法去化解他们的矛盾。

  我们所里很多民警都派驻村里,我跟着师傅负责陈家和楼家两个行政村,有四五千人。

  前几天,我遇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

  我们接到一个报警,说有人因为10元钱发生了纠纷。

  于是我和同事出发了。半路上,同事说,10块钱也能吵起来啊。我笑笑,心想这个事情估计也是争气不争财的,10元钱能搞定就好了。

  到了现场,才知道是煤气厂的收银员和一个客户发生纠纷,一个说钱少找了十元,一个说不可能找错钱。而且又没监控。很难说清楚。

  我就纠结了,双方态度都很硬,讲讲好话让一步也行不通,怎么办呢?

  我就把顾客拉到一边说,能不能我们做个和事人,你也消消气,这个10元钱我们从中出,行不行?顾客看看我,过了一会儿也就点点头了。

  事情是解决了,事后我想,10元钱可以这样解决,其他不能用钱或要很多钱才能搞定的事,又怎么办呢?

  还是想起了师傅教的,平时要多想办法,语言上多说通人,才能把事情解决好。

  【旁白】:与以前相比,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体现得更加细致,它延伸了每一个村每一户家庭。

  在人们眼里,枫桥派出所的民警们就是一个个“村官”。

  全镇28个行政村,12名社区民警兼任“村官”,组建三级警务网络、建立三条调解线,他们常年奔走在村间地头,在做好日常治安巡逻等工作外,还上门调解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这使辖区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70.6%的民间纠纷在村一级得到解决,没有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

  专家们说,这是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和深化。

  【新感受:维权意识更强,解决矛盾更需“除根”】

  昨天,我又跟着师傅去了陈家村。村里有两户邻居有纠纷,事情其实很小,因为一台空调的安装位置。

  其实,每天,我们遇到的大多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别看它小,处理起来却很有技巧。

  这两户人家,一户是哑巴,所以沟通起来有点困难,还把另一户打了。

  我们赶到的时候,双方吵得厉害,本来我想按照程序,都带回所里处理。被师傅阻止了。他说,按照正常的程序没有错,但是,在农村,这种矛盾不好这样办,能够在现场解决就要在现场解决。

  我们先是安抚了双方的情绪,听他们都说一次。等他们气渐渐消了,我们再给他们提出解决的方案,双方都让一步,把空调安装了。

  我才发现,很多时候,实际问题和理论是有很多区别的,特别是农村。

  其实,说到最后,无论如何,就是要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你们的矛盾,就是我的牵挂。

  【旁白】:和40多年前相比,时代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高,这对政法人员来说,自身的业务学习显得更加重要。

  枫桥派出所的民警们都体会到: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在农村很多矛盾是不能用常规的法律程序办的,不然只会激化矛盾;还有要控制好情绪,有些矛盾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所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多沟通协调。否则,看上去已经把事情解决掉了,可其实矛盾的“根”只是被掩埋了。

  这,也许就是“枫桥经验”不断增加的新内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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