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专刊】
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在深化为民服务中创先争优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围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强化便民措施,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11件,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853件。
一、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局领导班子听庭、回访、办案质量评议和奖惩等39项工作制度,汇编印发《苍南县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000余册,做到全县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人手一册。按照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四化标准”,建设“环境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的便民服务和文明服务窗口,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完善服务措施。推行“一站式”服务,将法律援助服务项目、工作流程、联系方式和相关表格等内容在“苍南法治网”、“苍南青网”等网站进行公开,一站受理当事人的援助申请。通过预约登记、流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便捷服务。定期下派工作人员到基层援助站点指导业务,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提高基层站点服务效率。三是提升援助质量。自主开发法律援助办公软件,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数据统计、法规文件、组织网络、监督检查、“148”情况反映等6个子系统,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不定期邀请县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听庭,加强对援助过程各环节的检查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注重完善服务体系,做大做优法律援助。一是完善网络服务体系,构建“大援助”格局。以“乡乡建站、村村设点、城乡覆盖、门类齐全、兼顾特色”为指导方针,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市场、进协会、进学校、进军营等“六进”活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拉长法律援助服务链。目前,该县共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62个,法律援助联络点876个,乡镇、村居创建率达100%。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大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横向协作机制,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伍,吸纳熟悉法律业务的志愿者105人;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衔接工作机制,派驻专人到县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利;建立法律援助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衔接机制,自觉将法律援助工作融入大调解服务。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树立“大作为”形象。积极运用网络视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建立法律援助QQ群,实现援助工作人员与援助对象“零距离”。首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全省得到推广。同时,对讨薪、工伤赔偿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新苍南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法律援助的受援面、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注重援助主题宣传,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一是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各乡镇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箱,在人员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制作法律援助申请指南5000多份,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3万多份。充分发挥当地报纸、电视及网络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及相关动态。二是聘任形象大使。先后聘任3名形象佳、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青年律师担任法律援助形象大使,并在78省道和灵溪、龙港等地设立形象大使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切实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形象,这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尚属首次。三是借助“节点”宣传。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重大法律颁布之际,举行大型法律援助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在各重大节假日、宣传日期间,通过法律援助短信平台,向相关人员发送法律援助短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