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通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大调解格局,一张纵向延伸到市、县、镇、村,横向覆盖各区域、各行业以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已经得到全面覆盖。”近日,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戴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自2010年4月召开大调解推进会以来,绍兴全市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5万件,调处成功率达97.3%,基本上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初始阶段的目标。
戴辉告诉记者,在体系建设上,绍兴有效整合政法各部门职能,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联合调解室建设,同时做好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乡镇(街道)层面重在建立人民调解机制,集中化解劳动争议、信访等各类纠纷。
他特别强调了诸暨市的社会管理调解创新,“诸暨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以行业协会为基础的社会组织调解,在珍珠、袜业、五金等支柱产业有效化解了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经验值得推广。”
在面对矛盾比较突出的医患纠纷调处中,绍兴市专门成立了医调会等第三方机构,形成纠纷化解的巨大合力。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对纠纷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引导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调解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大调解推进会以来,全市医调会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870件,调处成功843件,调处成功率达96.9%,居全省首位,有效扼制了医闹现象。
戴辉说,大调解体系建设需要广泛集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特邀人民调解员的形式,把‘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法律工作者、老教师、老军人)纳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共同参与辖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越城区的“306”和事佬工作室、“吃缸茶”协会,上虞、新昌等地建立的老娘舅工作室等一大批民间调解组织,成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益补充。在专业性强、疑难复杂的领域,聘请医学、法律等专业人士建立专家库,提供咨询服务,参与纠纷化解。此外,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
2012年是“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戴辉告诉记者,在巩固已有的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体系作用化解社会纠纷的前提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是加强经费保障,抓好县级人民调解服务中心建设,试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当前复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