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
如果文化对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具有塑形性,那么事实上,起决定作用的只是那些文化的核心价值罢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工作理论建构基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践层面的集中提炼、概括和总结。它既是政法工作整体形象的自我塑造和奠基石,又是司法生态内在逻辑的应然性表征,更是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本质特征,充分展示了人民性、专业性、伦理性以及价值理念、目标要求和职业标准,体现了中国特色政法工作在信仰、宗旨、追求和操守层面的高势位。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伦理的精致表达,内含着实践理性的品格要素、法治指数的重要考量、公平正义的路径选择、社会和谐的源头因素和话语体系的文化支撑。核心价值观本质上不是知识问题,而是行为取向和身体力行,秉持并践行之,乃立国、稳国、强国之必由之路!
价值观的法理与法理的价值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块文化基石。“价值观”是一个典型的文化概念,是指人对自身生命活动的评判和取舍标准。从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延伸到哲学的“价值观”概念,再到政治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际上已经是一个法学概念,当属法理学研究的范畴。目前,全国上下各级政法机关学习、宣传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活动方兴未艾,其中法学研究的理论支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内化于心,必须要有思想理论上的深刻认识。自古以来,社会对执法者都有特定的精神和道德要求。我国古老的文化经典《周易》中对于诉讼参加人尤其是主持诉讼的执法者提出“惕”(谨慎、敬畏)、“中”(公正、准确)、“吉”(良好的社会效果)的价值取舍要求,特别指出“利见大人,尚中正也”。法的古字“灋”,意在“法平如水,触不直而去之”,也是对执法者职务品格的描述。中国社会传承数千年的“清官”文化,留下了包公、海瑞、况钟等一批公正廉洁、刚直不阿、为民请命的执法者形象。衙门中“明镜高悬”的牌匾,是民心对执法者道德期许的标志。老百姓将公正为民的执法者称为“青天”。正是这种文化力量培养造就出那些年代的优秀执法者。今天,我们也要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力量,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中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群体。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外化于形,则涉及到非常广泛的法律人才培养制度、政法队伍组织制度、政治思想工作制度、执法工作制度、法律适用和执行中的各种具体规范和行为等等,这需要一系列法学研究的课题相随。以内容分别举例来说:
“忠诚”。如何理解执法者职业忠诚的思想意涵?如何认识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忠于宪法法律的高度统一?“忠诚”体现为政法工作者哪些具体权利和义务?公权力诚信和执法者诚信如何树立?执法者的诚信在阳光执法中如何制度化?
“为民”。如何处理不断发展的人民群众利益需求与相对稳定的法律制度的关系?司法和执法如何更及时、更准确地反映人民利益要求?司法和执法如何善察、善应、善导民意?政法工作如何更有效地接受人民监督?执法如何更亲民、便民?
“公正”。评断司法或执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办理案件如何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的良好统一?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法和司法的纠错制度?执法者的个人素质和理念在执法公正中的作用如何发挥?
“廉洁”。蕴含执法者的廉洁要求与品德养成环境;廉洁执法的鼓励和表彰;执法队伍反腐倡廉的制度设计与实行;执法者腐败行为的社会根源及应对。
由此可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践行,离不开法学研究在诸多方面所给予的理论支撑。法学、法律工作者应当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相关的法学研究活动。同时应当看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也是法学研究工作者的职业价值观,可为法学研究提供精神指导,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推动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学会要认真学习、宣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更好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文化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陈柳裕
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具有进一步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的意蕴。
结构主义者一般将文化界定为“人类在同自然、他人和自我调适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符号体系”,进而将其依次划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3个组成部分。基于上述,我们亦可把法律文化的内涵,表述为是关于人们行为模式或行为规范的法律思想观念及体现这些思想观念的规则和制度,以及实施这些规则和制度所必需的机构和设施。其中第一个层面即法律思想观念,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它是人们追求秩序和正义的本质表达,是我们发展和繁荣法治文化时首先应考虑的要素。
一个社会的法律思想观念,有主流和非主流之分。其中,主流法律思想观念集中体现为受过专门法律训练、具有娴熟法律技能的广大政法干警所具有的法律伦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大力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打造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要求的主流法律思想观念的迫切要求,更是全社会养成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的核心环节。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是以崇尚和创新理论为基础的价值取向、指导思想、行为实践和道德规范的统一,对于我们培育具有中国特色、政法特点、时代特征的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既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也是全体政法干警的根本价值取向。如果我们游离了“忠诚”这一政治本色和根本价值取向,就会迷失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方向。“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既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也是全体政法干警做好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如果我们游离了“为民”这一宗旨理念和指导思想,就会迷失政法工作的职责目标。“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既是政法干警的职业特征,也是全体政法干警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游离了“公正”这一职业特征和行为准则,就会迷失政法工作的职能定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就会扭曲。“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既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也是全体政法干警的道德追求。如果我们游离了“廉洁”这一基本操守和道德追求,法律的权威就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是一句空话。
在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必要注意以下三点:其一,鉴于审判、检察、国家安全等各项政法工作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所具有的差异性,我们应当充分注意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多元性特点,并不断将其类型化,否则将窒息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应有功能。其二,鉴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关于政法干警思想观念的抽象,我们需要不断将其具体化。只有赋予核心价值观以具体的内涵,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行为规范和习惯等,才能真正发挥其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作用。其三,由于我国尚处于转型期,政法工作始终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我们应充分注意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性,并自觉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按照社会发展进程赋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新的要素和内容,不断发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
政法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浙江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教授郭亚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总原则、总要求、总规范,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法价值观所强调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精神,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
政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法系统的具体体现,也从本质上体现了政法系统社会主义的职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准则和规范。政法核心价值观是对政法系统的根本价值要求。“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政法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两者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关于“社会的”、“共同的”价值原则、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是每个社会成员共同接受和追求的一种价值和信念,是社会群体对现阶段社会规律的集体认识,是社会成员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综合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统一,就是传统与时代的统一。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增添新的内容,在传统与时代的统一中传承、光大民族精神。同样,政法核心价值观也充分体现了传统与时代的统一。“民为邦本”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价值理念,“以人为本”体现新时期的时代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政法核心价值观具体体现了这种要求。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这个历史时期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各级政法机关要找准政法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形成和确立政法核心价值观。政法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与形成,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下进行。目前要重视加强政法文化建设,特别要加强政法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人的职业理念、职业行为、职业习惯、职业态度等。此外,还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法制度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带动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主持工作副院长、高级法官吴道富
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政法干警手握公权,如公安民警处置突发事件,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察官对构罪者依法提起公诉,侦治贪腐和渎职行为,行使专门法律监督职能;法官的公权行使更为广泛,判断是非、化解纠纷,对构罪者定罪判刑;司法行政者肩负着实施劳改、劳教者的特殊教育职能。政法干警的公务职能关系到社会的安宁、矛盾的化解、和谐社会的构筑,关系到干部队伍的廉洁和吏治的威力,关系到老百姓对公务机关的信任与寄托……行使如此重要职能的政法干警,其核心价值观对行为的影响就不是个体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整体和他人利益的问题。政法干警的价值理念不能等同于普通民众,衡量其价值观念的标准和要求应当高于社会的一般要求。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
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如何才能培育起来呢?内在于心的静态观念如何外化为行动的指南呢?首先,政法机关在选人用人时需慧眼识人,把好进人关,通过各种机制防止低素质的人混入政法队伍;其次,需要不断宣传教育与灌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典型的榜样力量、反面的警示教育、集中演练培训等;最后是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比如极少数干警执法不作为、责任心不强,该出警的不出警,该立案的不立案,该调查取证的不调查取证,该及时裁决的拖延裁决,对此,制度就要起惩戒和救济作用。
理念或观念与制度是相辅相成的,良好的制度规则内含着理念或观念,有着正确的理念指引才能保证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否践行到位。把实现理想信念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有利于广大干警在正确理念的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维护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干警要践行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意识,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明白人民是“水”、政法机关是“舟”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远古道理。
用核心价值观培养法律后备人才
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陈寿灿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根据党长期以来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所作的科学总结,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伦理观在政法战线的具体诠释,是指导政法干警职业训练的行动目标。因此,倡导和培养政法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实现执法、司法的公正、廉洁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使命;“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我国当前社会处于变革、转型的历史时期,各种腐朽、消极懈怠的观念或社会不良现象不可避免会影响、侵蚀政法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新型社会纠纷的出现及社会纠纷的复杂化也使政法干警队伍的工作方式、工作能力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因此,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有利于解决政法干警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及先进文化建设。
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关键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政法干警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帮助政法干警在工作中理清思路,坚定信念,抵御腐朽、消极思想的侵蚀,公正执法和司法;二是要加强法学教学,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良好专业素质和职业伦理的法律人才。
———坚持政治育人。法学院要始终坚持服务政治、服务大局的使命,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促校风。以忠诚奉献为核心价值,构建科学的育人体系,培养和造就政治品质过硬、甘于奉献的法律人才。
———强化职业素养。法学院以法学教育为基础,法律职业为主线,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重点,实现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的有机统一,培养能够符合政法工作需要、具有良好职业伦理的专业队伍。
———注重实践技能。法学院要把能实际胜任政法工作、忠实贯彻政法工作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复杂社会问题,作为学生培养的目标。
———突出廉洁意识。法学院要把法律职业者的伦理道德意识作为特别重要的课题进行研究,并纳入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
总之,在新时期建设新型法律共同体中,突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既是政法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法学院校的神圣使命。法学教育只有紧紧围绕政法队伍建设的主旋律,培养“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后备法律人才,才能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