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昨天晚上8点多,金华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有家公司的两名员工,给氢气球放气时,想用火将皮球烧破,结果两人都被烧伤了,不知道严不严重。
记者核实:随后,记者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烧伤科病房里,见到了伤者之一张某,今年43岁。
他的双臂裹着厚厚的纱布,脸和脖子部分皮肤被烧黑了,面部轻微肿胀。也许是惊吓过度,张某一直闭着着眼睛,没有说话。
“他的情况还好的,医生说不严重。”张某的妻子告诉记者。
与张某同时被送进医院的,还有25岁的年轻小伙方某。除了面部和手臂之外,方某的腿部也有一定程度的烧伤。好在方某的精神还不错,已经能够直起身子坐着。
对于两人是如何烧伤的,伤者及在场的人都不肯说。中心医院烧伤整形科医生陆志豪是最初接诊的医生,他向记者介绍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
两名伤者是昨天上午10点多送到医院来的,当时陆医生正在门诊坐堂。等他赶到急诊室时,伤者已经躺在了病床上,身边围了五六个人。
他们的头发都被烧焦了,年长一些的那位(张某),脸、手都是红红的,皮肤都被烧掉了一层,年轻的那位(方某)要严重些,除了脸和手,脚踝也烧伤了。
“他们捂着脸,一直喊痛,但意识还挺清晰,说话声也不沙哑。”陆医生说,经诊断,两人的伤势不算太严重,前者身上8%烧伤,后者12%烧伤,都属于二度烧伤。
陆医生说,预计两星期左右,他们就能长出新皮肤了。
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被烧伤的呢?
陆医生说,两人是被氢气球内氢气燃烧弄伤的。
“听说,他们是金华一家公司的员工,这几天,该公司在搞活动,用了很多氢气球。当时,他们两个人在给氢气球放气时,由于处理不当,就着火了。”陆医生说,“据说那只气球很大,直径有1米多。”
据该公司一位员工称,以前,公司的氢气球都是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安装和拆卸的。这次广告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就让搞活动的公司的员工自己拆,没想到出了事。
记者打听到,受伤的一个是司机,一个是职员。当时,灌满了气的气球飞得很高,拉不下来,两人就给气球放了一些气才拉下来。用过的气球一般都是扔掉的,但气球内尚有些余气,怎么也塞不进垃圾桶。两人想了想,自作聪明地拿出打火机,想把气球烧个洞,结果点燃了里面的氢气,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
两人的头发先被烧掉,紧接着,脸、手等部位也被烧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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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消防部门得知,氢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中的氧气接触,遇明火、高热或者用力挤压都可能导致爆炸。静电、吸烟、太阳曝晒等也有可能引起氢气球爆炸燃烧。另外,氢气球升空后,还会影响航空飞行,甚至会导致机毁人亡的特大恶性事故。
有专业人士称,直径1米以上的氢气球,发生剧烈爆炸时能炸毁一架大型飞机。
2005年4月,省气象局就下文件要求,我省不允许施放氢气球。同年9月1日,金华市也强制要求,用氦气代替氢气作为施放气球的灌充气体,违规者将被处以1~5万元罚款。
另外,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各氢气球施放单位在施放广告氢气球时,必须提前申请,悬挂的地点要避开高压线、易燃易爆区域;悬挂气球的绳子必须结实牢固,经久耐用,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施放气球必须符合天气、安全等条件要求,风力达到4级以上不能施放;气球施放后,必须有专人看护,看护人员必须取得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平时碰到有人在施放氢气球,千万不要贸然靠近,不要用手拽气球的绳子、不要用手摸气球,更不要在气球附近抽烟或使用打火机等物品。
大家看到有气球飘落或即将脱离牵引绳时,千万不要好奇围观或自己随意处置,要及时告知气象部门排除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