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浙江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6月18日起到6月22日止,共5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联系单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5082764传真:(0571)85082897 电子邮箱:zj85082897@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