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建酒店是做生意,政府却要从财政上奖励1500万元给酒店。”近日有读者表示,对于安徽太和县最近公示的一则奖励信息有点看不懂。昨天,太和县商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奖励晶宫酒店是按县政府文件执行的,目的是吸引投资。目前公示已经结束,下一步将着手奖励。
政府奖励酒店,为什么一般人看不懂呢?可能是因为账的算法不一样。
“一般”的看法是这样的:政府吸引投资,造了酒店,是指望它挣钱,然后向地方贡献利税,还有就业机会,这是“三赢”:投资者、政府、百姓各得其所。现在奖励酒店1500万元,不是政府在用别的纳税人的钱“倒贴”这家酒店吗?这样,酒店是赢家,政府和纳税人不是吃亏了吗?既然这样,引进投资还有什么必要呢?这1500万元干什么不好?造桥、修路、扶贫、补贴教育,难道都不如“倒贴”酒店来得重要?
如果换一种思路,可能就容易想通了:引进多少家企业,多少投资,是一种政绩;至于引进来的企业是否赚钱,给当地贡献了多少利税,虽然也可能跟政绩挂钩,但那只是大账簿上的一小笔,起码在经济上,本地是赔了还是赚了,不用细细向民众交代。奖励给酒店1500万元,一般人觉得奇怪,地方政府怎么会做明摆着吃亏的事情?但是,地方政府不是这样看的。这1500万元,是财政的钱,不是个人的。财政的钱,怎么花不是花?如果奖励企业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这个政绩可是跟领导个人前程有关的。这也是一种“收支两条线”:用财政的钱,换个人的政绩,何乐而不为?这有什么想不通的?
要改变这种“用钱换投资”的做法,根本的办法,是要改变用GDP考核干部的办法。吸引投资,是增加GDP的有效途径。广东等地已经表示不再把GDP当作主要目标来追求,而是要把民众的幸福感放在第一位。也许太和县百姓的幸福感还要再等等?
太和县商务局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太和县政府的奖励决定经过了公示,公示期间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没有人“提出”异议,是不是等于“没有异议”?有没有这种可能:有异议而不敢提,或提了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