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6日讯今天上午,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主持会议并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浙江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总载体,紧紧围绕坚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法制教育、发展基层民主等五方面的内容,细化举措,落实责任,确保省党代会精神落实到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中,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省领导夏宝龙、乔传秀、李强、龚正、赵一德、黄旭明,省法院院长齐奇、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考评情况的汇报和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活动民意调查情况的汇报,并审议决定了有关表彰事项。
赵洪祝指出,服务大局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使命。法治创建要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合全面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大力推进“四大建设”等重大部署,优化法律服务、强化司法保障,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努力找准法治服务社会管理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当前,特别要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民主、科学、依法的决策机制,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治化进程,用法治的思路和办法化解难题、助推发展、提供服务。
赵洪祝强调,要结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抓法治创建。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需求的新变化,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把改善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对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的执法监督、惩治司法腐败行为、提供法律服务等作为法治创建的着力点,使法治创建活动体察民情、贴近民心、体现民意,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各单位要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法治创建的过程成为推进社会各领域法治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