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决策:民主化促进科学化
安徽省霍山县与儿街镇凡冲村地处大别山余脉,村里植被茂密,风景秀丽,森林覆盖率高达80%。两年前,针对“村里林地该不该对外租赁”的问题,一场党员议事会开得很热烈。
“咱这儿山清水秀,污染企业坚决不让进!”“得让入驻的企业帮我们解决村里一部分人工作。”“村集体最好能跟他们用参股的方式合作!”……围坐在桌子周围,十多位村内党员争相发言。
党员议事会制度在安徽已经推广了几年。凡冲村的村支书说,现在村里的大事,都必须让党员议事会成员先知道,然后讨论决定下一步做法,以前村里事务由村干部“说了算”的现象看不到了。
让权力背后有监督的眼睛,这既是对权力的规范,更是对党员和群众权利的守护。
接受监督,党中央率先垂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的消息引起海外媒体关注,日本《东京新闻》评论,这“表明了党的领导集体愿意接受党员监督、扩大党内民主的态度”。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制度。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等,也作为制度坚持下来。
十年来,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广泛推行,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提供制度保证——
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规定“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党的十六大以来,许多地方在认真执行这项规定同时,把票决制扩大运用到全委会和常委会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上。
党的十七大报告充分肯定各地的创新举措,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从江苏省“公推票决”地级市市委书记,到温州探索为“工程项目选干部”实行“张榜招选”;从北京市宣布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到三亚市任用重要干部全委会票决,当场宣布结果……票决制度普遍出现在各地党委重大决策出台和重要干部任用过程中。
十年前行,积微成大。随着党内民主理论的创新、制度的完善、实践的开拓,全党意愿和主张必将得到更广泛凝聚,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必将进一步加强。
十年进步,意义深远。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指引航程的中国共产党将更好把握历史大势,勇立时代潮头。(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华春雨郭奔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