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25日讯 今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开始审议2011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省共审计单位4019个,查出违规金额100.1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2.78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和事项58件,涉及人员62人,已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报告指出,一些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比如,全省29家安监局有466万元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有635万元机关费用转移至下属单位列支,有1093万元项目资金长期沉淀。湖州市吴兴区技术创新资金的35%计366万元用于政府部门工作经费;嘉兴市三产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96%计826万元用于3家单位日常公用经费,违背了设立专项资金的初衷。
在对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中发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存在重复参保、征收标准不统一、基金支付能力差距大等问题。报告显示,全省6.3万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保险,63.29万人重复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此财政多补贴1.1亿元;612人重复领取养老金228万元,5238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610万元,向2958名已死亡人员账户发放社保金392万元。
目前,全省已清退重复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等5259人次,追回多支付资金等303万元。
当前,我省建立了审计后续督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具体单位的4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个,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