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200多万“答谢”30多家公司
如何在短时间内摆平这30多家公司?为了让应某中标,王某积极为其充当中间人,他得知自己认识的浙江一家水电施工公司报名参加投标,就给负责人打电话,对方在他的劝说下,放弃投标,得到了4万元的好处费。之后,王某还劝说了其他的几家单位放弃投标。事后,应某先后付给王某好处费50万元,除了12万交到自己的公司,他个人得到了38万元。
应某自己也熟悉几家参加竞标的公司,他和这几家公司的老总联系,很快就和几位老总谈好,有的放弃投标,有的帮助“围标”。
为了摆平其他不认识的公司,需要更多的“中间人”,熟悉这一行的毛某、王某某等人也积极为应某进行串通,劝说其他公司放弃投标或者为应某“围标”。最后,毛某得到了好处费36万元,王某某也得到了20多万元。而那些参加投标的公司在收到了几万元的好处费后,或者放弃投标,或者将主动权交给应某。
依靠金钱开路,应某在拿出200多万元后,参加投标的30多家公司实际上已经被应某控制。2011年11月10日,公开投标正式举行,应某大获全胜,他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分别以非常接近上限价的高价中标,工程总金额达到3544万元。
54名串标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在查明了案件事实后,应某和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他俩落网的消息很快传开,那些曾经拿了好处参与串通投标的人慌了,有的外逃“避风头”,有的托人讲人情,打探消息。黄岩警方明确表示要一查到底,指出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不久,犯罪嫌疑人纷纷来警方自首,在这一起串标案件中,除应某和王某外,另有28人涉案,在警方的工作下,全部投案自首。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还查出了另外两起串通投标案件。2011年10月18日公开招标的黄岩区沙埠镇一农田改造工程,2011年6月公开招标的黄岩上郑乡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两项工程的中标数额为2000多万元。在这两起工程中,其他包工头们同样开展了串通投标,王某也收取了好处费,积极协助他人开展串通投标,两起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24人,经警方敦促,全部投案自首。
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黄岩警方还发现了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为王某、应某等人的串通投标提供帮助。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对多名国家领导干部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受贿犯罪进行调查。
名词解释
串通投标
串通投标是经济犯罪中极具隐蔽性的一种犯罪案件,不法分子通过暗中操作,不惜以巨资拉拢其他竞标者,从而达到高价独揽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