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强则基层稳,基层稳则天下安。这十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
基层党组织加速覆盖
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大幅拓展。截至2011年底,基层党组织总数达到402.7万个,其中基层党委19.1万个、总支部25万个、支部358.6万个。
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96.7%建立了党组织,符合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99.7%建立了党组织。以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突破口,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到98.4%。
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把各类基层组织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截至2011年底,全国工会组织覆盖非公有制企业285万家,工会会员达1.38亿人;31.4万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独立建立团组织,覆盖青年1611万人。
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2002-2011年,全国共发展党员2666.1万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35岁以下党员、少数民族党员、女党员比例都有不同程度增长。
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全国共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39.6万人次、新党员培训420.4万人次、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32.8万人次、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478.4万人次。
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农村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三级联创”等活动,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机关党组织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机关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各地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村入户”、“三进三同”、“挂包帮”等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受到基层群众欢迎。
国有企业党组织广泛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四强四优”创建活动,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基层带头人焕发新活力
普遍把上级党组织委派、“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结合起来,拓宽选人视野,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2011年集中换届中,新当选的乡镇党委书记平均年龄41.1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4.2%。
把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培训规划,采取集中轮训、实地考察、实践锻炼等方式开展培训。2012年,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举办2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参训3393人。
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重点管理。广大基层党组织书记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涌现出沈浩、文建明、邓平寿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2008年启动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全国累计选聘大学生村官30多万人,目前在岗21.2万人,有8.2万人进入村“两委”班子,3.1万人进入公务员队伍,2.3万人进入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成为人才“蓄水池”。
基层基础保障取得突破
在农村,全面推行“一定三有”。全国96.7%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85.7%的县市区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办理了养老保险,92.1%的县市区建立了村党支部书记正常离任生活补助制度。中央财政投入34.6亿元,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覆盖全国行政村。
在城市社区,大力推进“三有一化”建设。50.9%的社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书记报酬,90.8%的社区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61.7%的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基层党建规范化显著提高
2003年以来,先后下发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街道社区、律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在全国行政村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乡镇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在乡镇换届中,中组部直接参与、蹲点指导,编制流程图、印发工作手册,对换届各环节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建立健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形成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动力机制。通过开展“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推动各级组织部长切实履行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统战、工商、民政、财政、司法、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的作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