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委员长会议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农业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法律委、教科文卫委、华侨委、环资委、农委等5个专门委员会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人选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上述议案和草案作进一步审议修改后,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廖晓军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印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