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社会组织突出抓好六大载体深入开展争做“诚信服务先锋”行动
温州市新社会组织根据省委的总体部署,围绕“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的目标要求,以增强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六大载体,扎实推进争做“诚信服务先锋”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党员“四学”活动。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广泛开展以学政治理论、学职业道德、学岗位技能、学先进模范为主要内容的“四学”活动,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各类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网络等,广泛开展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诚信教育、警示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素质。争取用3年时间,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率达到100%,学习型党组织达到50%以上。
二是组织开展“百会结百村”共建活动。根据“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要求,选择100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与100个农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发挥新社会组织优势,帮助支持结对村党组织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今年7月底前启动首轮结对共建活动,结对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共建活动,每轮结对时间一般为3年。市里加强对“百会结百村”的督查指导,每1—2年集中表彰一批共建典型。
三是组织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活动。通过实施党员责任承诺,创建党员经营户、党员示范岗,在新社会组织党员中广泛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示范活动,引导每位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活动中,每个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设立党员示范岗,每位党员公开承诺办好1件实事。在此基础上,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创建100个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员示范岗。
四是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积极实施“关爱在身边”和“反哺社会”行动,逢“七一”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每个党组织要组织关爱慰问党员群众活动,进一步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同时,每个新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党员关爱基金,有条件的党员要结对帮助1—2名生活困难党员群众。
五是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8·8”诚信日等,开展新社会组织广场服务活动、“五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诚信服务宣传月”、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组织党员职工积极投身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每年每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至少开展1次主题实践活动。
六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继续推广“协会(商会)+会员单位”、“协会(商会)+市场”等模式,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探索推行“1+1”(1名党员+1名优秀群众)发展党员培养联系制度,着力解决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难的问题。进一步理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理事会、合伙人会议)的关系,探索建立党组织参与社会团体换届人事考察把关制度。各县(市、区)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确定1—2个课题进行集中调研和试点,努力形成一批党建工作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