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灵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把法律服务队伍警示教育和争创“诚信服务先锋”三大活动融为一体,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实践载体,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敬畏党建,确保“六个秩序”。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有效举措,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确保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地位正常有序,确保首届支部委员会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表率作用发挥有序,确保支部和党员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正常有序,确保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正常有序,确保年度党建工作的计划、思路和年终总结回顾正常有序。努力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把青年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
敬畏法律,坚持“五个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得越多,畏惧感就越强,也就越能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保持操守。为此,事务所的党员律师坚持在代理案件中学习法律,在典型案例庭审观摩中学习法律,在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分析研讨中学习法律,在专业技能培训中学习法律,在同行的传帮带中学习法律。
敬畏诚信,做到“五个不为”。模范执行执业纪律,严格要求党员律师做到不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收钱不办事、私自收案收费或接受委托人财物及其他利益;不向司法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指使和诱导当事人行贿;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不挑词架讼,炒作案件,激化矛盾,妨害社会和谐稳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敬畏民意,实现“五个提升”。“老百姓心中有杆秤”。要使群众满意,百姓夸奖,必须端正服务理念和方向,把服务社会作为关键,服务群众作为根本,服务党员作为基础。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