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紧密结合本地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以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为目标,突出“诚信服务先锋”建设主题,立足“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统一部署、周密筹划、积极行动,扎实推进社会组织“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思想重视,周密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舟山市民政局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已成立了指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指导方案,确定了联系点。截至2010年6月底,舟山市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为746家,建有党组织42个,党组织中有党员515人。据初步统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舟山市42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都开展了动员活动,其中17个党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向党员群众公布;152名党员制定了个人打算,其中99人已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公开承诺。
二是立足现状,分类指导。舟山市根据当地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将有一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学校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确定了分类指导的思想,深入进行走访调研。全市各级指导小组成员已开展走访18次,走访社会组织44个,召开各类座谈会12次,访谈党员89人。舟山市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利用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的特殊地位,深入开展争做“诚信服务行业先锋”行动;公益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以人为本、爱心奉献”的原则,深入开展争做“诚信服务公益先锋”行动;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争做“诚信服务自律先锋”行动。
三是突出重点,创新载体。舟山市把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服务渔农村”活动,组织实施地、校社团“组团式服务”—企业大学生手牵手活动。积极通过社会组织的平台,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政府部门为引导,以学校为依托,以企业为支撑,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高校、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作用。
在下一步创先争优活动中,舟山市将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工作特色,积极建立“五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地、校社团“组团式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地方社团和院校社团对接工作,通过建基地、推项目、搭平台,共享资源、共谋发展,整合地、校社团力量,建立企业、院校和大学生互惠共赢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团、企业、院校各自在就业、实践、科技和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解决企业升级、人才需求、科研成果转化、大学生实践和就业等问题。
二是建立社会组织“服务渔农村”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借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服务渔农村”、“服务社区”等活动,为基层群众解决“看病难、打官司难、贷款难”等问题,并把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建立优秀社团人才宣讲工作机制。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在市民大讲堂、乡镇街道社区、大专院校等场所开展宣讲活动,为企业、群众、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并将这项工作与共产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建立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示范工作机制。积极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树立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典型。努力把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行业协会和商会,建设成为能开展行业自律,能反映企业合理诉求,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能充分发挥与企业同舟共济的“行业主心骨”作用的示范点。
五是建立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管理的拉动机制。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增进民政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加强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实现管理转型,由单一的登记管理,转变为登记管理和服务指导并重的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育“五好”先进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党员,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