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类提“诺”。引导党员把“实事承诺”与“岗位承诺”相结合,坚持把“共性承诺”与“自律承诺”相结合,按照行政管理、医技等不同岗位职责和技能,从加强自身建设、保障民生健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每年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
二是审核定“诺”。系统基层党组织将承诺内容经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区卫生局党委审核把关。党员干部的承诺书交所在党支部审核。通过召开党员会议,采取党员自述、其他党员帮审、党支部会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承诺内容的质量。
三是公开示“诺”。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在卫生系统刊物和网站、单位公告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全系统开展“亮精神、亮品牌”活动,通过党员佩戴党徽、廉洁行医卡、设立党员示范窗口等举措亮出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扎实履“诺”。针对承诺的内容,制定具体措施,通过有效载体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如在全系统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在“比、学、赶、超”中,引导全区系统医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争当“爱岗敬业先锋”。
五是督促查“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均建立对所属支部、党员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检查指导,适时进行点评,对没有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的支部和承诺事项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提醒督促,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
六是民主议“诺”。结合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小结和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等活动,对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与评议,并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综合评定成绩,在党组织内部公开考核与评议结果。
七是组织评“诺”。采取自下而上对履诺情况进行述职的方式,根据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任用、待遇等挂钩。对履行承诺不力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力求保创先争优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