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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深入开展“服务公示、绩效亮化”活动
搭建农村无职党员创先争优实践平台
衢州市衢江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开展“服务公示、绩效亮化”活动,对农村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切实发挥无职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动无职党员创先争优。
一、设定岗位,明确职责。区委根据“三农”工作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量才归位、职责明确的原则,将适合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岗位划分为思想政治、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精神文明四个类别,其中包括扶贫帮困、综合治理、政策宣传、环境卫生、文明新风等9个具体岗位。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乡情民意,进一步明确本地农村无职党员岗位的目标职责。村党支部根据自愿申报、公开认领的原则,召开党员大会,将岗位设置情况向党员公开,由无职党员公开认领目标岗位。在此基础上,由村党组织和无职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上报乡镇(街道)备案。
二、亮明身份,公示绩效。在各行政村党务公开栏设立无职党员服务群众公示亮绩榜,公开每一名无职党员认领岗位的工作职责、履职绩效和创先争优承诺,并配发照片和联系方式,便于群众监督。党员服务群众公示亮绩按月登记上榜,上榜内容由党员申报,村党支部负责审核,报请乡镇党委审定,最后由村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上榜和备案。
三、星级评定,动态管理。制定《农村无职党员岗位目标及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党员每服务一项内容并有实绩者得一颗星,全年得五颗星以上为“五星级党员”,可以被评定“党员示范户”和“党员先进户”等综合先进,在各自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可以评为“扶贫帮困之星”、“文明新风之星”等单项先进,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引导和激励无职党员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创先争优。
四、严格问责,限期整改。乡镇(街道)党(工)委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列入村党组织书记述职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要求无职党员进行述职,村民代表对其评议。经评议,凡出现两次半数以上不满意的或全年未得一颗星的无职党员,列为不作为无职党员,由村党组织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并签发《限期整改告诫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半年,半年后仍出现上述情况的,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