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委创先争优办公室获悉,我省充分调动工青妇组织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让他们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推动发展中服务群众。
在围绕发展大局上共建争创。围绕省委省政府“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部署,组织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省总工会启动“工人先锋号”活动月,在366个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比项目进度、比工程质量、比安全生产”立功竞赛活动,推广技术创新成果5000多项,节约成本近2亿元。团省委组织6000多家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突击队开展“号队”联建、优质服务示范竞赛活动,在抗洪救灾中,有527支青年突击队、2万多名青年志愿者,奋战在抢修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第一线。省妇联开展“千岗万人争创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一条街”等主题活动,引领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举办海峡职工、青年、妇女论坛和“海峡两岸创新成果展”,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对接合同、协议项目680多项,落实项目资金32亿元。
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共建争创。群团组织广泛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送政策、送法律等便民服务活动。拓展“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活动,筹集助学资金1605万元,帮助9032名家庭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问题。筹集资金5000多万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青少年和妇女12万人次。依托海西创业大讲堂、青年创业服务平台等培训青年、妇女2万多名,建立见习基地487家,协调金融机构发放青年创业和巾帼扶贫创业小额贷款3.2亿元,举办各类招聘会155场,提供用工岗位近40万个。全省70万名志愿者,开展各类便民服务19.6万场(次)。
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共建争创。开展“和谐企业”、“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开展企业用工情况和青少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2918件。目前全省共签订集体合同3.8万份、覆盖职工451万人,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当优秀青年卫士”、“福建和谐家庭”评选等活动,维护青少年、妇女合法权益。引导基层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社区民主管理等民主实践,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女性村委会成员专职专选。
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共建争创。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省委建立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群团工作,省级财政为全省所有建制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工作津贴。目前,全省有8262家外资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建立工会,110家在闽世界500强企业全部建立工会。今年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2478个,挂牌成立安徽、重庆等6省市驻福建团工委,全省9000多家已建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团组织。全省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达97.9%,100%社区班子有女性。省级财政3年安排专项资金1.08亿元,扶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全省县(市、区)全部实现有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