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抓好《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
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活动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浙创先发〔2010〕39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常委会精神,10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组〔2010〕45号)。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迅速全面开展“双强争先”活动。各市、县(市、区)和省直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双强争先”的具体标准、活动计划、工作举措和实施步骤,把实施意见细化、具体化。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深入联系企业,加强具体指导,把联系企业率先建成双强示范企业,通过联系企业带头示范,整体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努力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企业争当一流企业、先进企业,不断把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对各市和省直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等情况,本月起,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通报,今年11月还将召开专题会议,检查交流各地各单位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13日